中国法制史第七章隋唐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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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 (第二版)主编马作武副主编张洪林任强第七章隋唐的法律制度第一节隋朝《开皇律》与唐初立法第二节《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第三节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第四节唐朝的司法制度重点问题1《开皇律》及其历史地位。2唐朝立法指导思想。3唐朝主要立法活动。4唐朝主要法律形式。5唐律的基本内容。6唐朝的司法制度。第一节隋朝《开皇律》与唐初立法一、《开皇律》的制定及特点(一)隋朝的立法活动(二)《开皇律》的内容和特点《开皇律》继承了魏晋以来各朝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作出重大改革,使封建法典在体例和内容上得到进一步完善。

2、从篇章体例看,《开皇律》篇章体例更加简要。从刑罚制度上看,《开皇律》删除不少苛酷刑罚,确立了封建制五刑。从刑律的内容上看,《开皇律》创设了“十恶”制度。从封建特权法的角度看,《开皇律》继承发展了前朝的特权法律制度。二、唐朝法制的指导思想与唐律的制定(一)唐朝法制的指导思想1“德主刑辅”,礼法并用。2宽严适中,简约易知。3注重法律的稳定性。4执法严明,一断以律。(二)唐朝的立法活动和主要法典1《武德律》。2《贞观律》。与《武德律》相比,《贞观律》所作的改动主要集中于刑罚制度的减轻与完善。3《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

3、是唐朝立法的最高成就,也是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典型代表。4《唐六典》。这是记载唐朝中央与地方官制的一部重要文献。5《大中刑律统类》。(三)唐朝主要法律形式1律。2令。3格。4式。(四)唐律的篇章结构中国古代法典的体例结构经过长期的分合沿革,至《北齐律》和《开皇律》基本上固定下来。唐律继承了前代优秀的立法成果,在这方面基本未作大的改动。《唐律疏议》共12篇、502条,其篇目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第二节《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

4、和 基本精神一、《名例》的主要内容(一)五刑1笞刑2杖刑3徒刑4流刑5死刑(二)“十恶”唐律规定的这十种严重犯罪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严重侵害皇权的犯罪,如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第二类是危害家族伦理道德秩序的犯罪,如恶逆、不孝、不睦、内乱等;第三类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如不道等。对这三类犯罪,唐律中不仅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而且规定,凡犯“十恶”者,不得享有法律规定的“八议”等减免刑罚的特权。(三)“八议”等一系列维护封建贵族官僚特权的规定1“八议”。2请3减4赎5当,即官当(四)主要的刑法适用原则1

5、区分公罪与私罪。2老幼废疾减免刑罚。3同居相隐不为罪。4自首减免刑罚。5共犯区分首从。6再犯、累犯加重。7数罪并发以重者论。8疑罪以赎论。9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唐律将在中国的外国人称为“化外人”。10类推原则。二、分则各篇的主要内容三、《唐律疏议》的基本精神(一)维护君主专制与等级特权(二)维护家族伦理道德秩序(三)维护小农经济四、《唐律疏议》的历史地位和影响唐律是封建法律之集大成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中华法系与世界其他四大法系并称为世界五大法系。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既有共通之处,又有自身固有的特点,它以自己独

6、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其他国家,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第三节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一、民事法律制度(一)人的身份(二)所有权(三)契约(四)婚姻家庭和继承二、经济法律制度(一)赋税制度(二)市场管理(三)度量衡的规范化与产品的标准化(四)货币制度三、行政法律制度(一)唐朝政权体制唐朝的中央政权体制沿用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二)职官制度在职官制度方面,唐朝进一步完善了对于职官的录选、考核、升迁、致仕等项制度。(三)对官吏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罚四、刑事法律制度(一)危害皇权与封建国家的政治性犯罪(二)侵犯人身安全罪(三)侵犯财产罪(五)破

7、坏家庭秩序罪(六)破坏公共秩序罪第四节唐朝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中央司法机关1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刑部,中央最高司法机行政机关。3御史台,中央最高监察机关。(二)地方司法机构唐朝地方设州、县两级政权机构,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的制度。唐初为加强对京畿地区的控制,在京城长安设立京兆府二、诉讼审判制度(一)诉讼制度1诉讼的提起。在唐朝,诉讼的提起主要有告诉、告发和举劾三种方式。2诉讼程序及直诉。3对告诉权的限制。唐律对告诉权的限制有两类:第一,根据“同居相为隐不为罪”原则,家族内部不得告发。第二,十岁以下八十岁以上

8、及笃疾者,以及狱中的罪犯,除谋叛以上重罪及侵犯自己利益的犯罪外,一般不得告发他人犯罪。(二)案件的审判1回避制度。2证据与拷讯3判决。4上诉制度。(三)刑罚的执行及监狱管理1死刑复奏制度与秋冬行刑。2其他刑罚的执行。3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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