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持股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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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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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过这一阵了的了解以及通过对中介机构的咨询,前期的方案的提出主耍集中在二个坎上:一、员工持股部分的资金来源问题用资木公积小的资木溢价转增注册资木,直接咨询了北京市工商局及海淀工商分局,反馈的信息是现在只接受未分配利润及股本溢价转增注册资本,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无法转增注册资本,原因是没冇法律依据。股本溢价仅针对股份有限公司來说的。(这一点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如此看来不在改制的前提下,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这种方式来解决资金来源的方法难以行通,得寻求其它方法。二、持股主体的问题在目丽的法律缺失与不完善下,持股主体的问题十分复杂,

2、它决定了整个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思路。现冇的法律中对于职工持股的规定都是基于国冇产权和职工参与的角度进行,只有对国有企业职工持股进行了规定,而没有对民营金业的职工持股做出规定。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法律明确定义职工持股这个法律行为,只冇在各地区(17个省市)颁布的《职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或者《内部职工持股试行(暂行)办法》中分别予以规定,而各地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其中北京的可以参与《北京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法》是不是还有其它文件。根据这阵了了解到的情况,目而来说,民营企业在实务中常用的员工持股方式大致有五种:A、“代位持股”即少

3、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代众多职工持股,这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根据现行的《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必须要经过股东名册记载和工商备案后其股东身份才可以得到确认。显名股东虽在法律层面能得到承认,在工商登记上也能予以体现,但因为隐名股东的权益因无法在工商局备案,亦无法对外披霜,其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实际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导致其维权十分困难。而且以何种方式选定显名股东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当,都会导致最终激励制度、员工与企业共浮沉的目的大打折扣。B、所有职工直接作为股东持冇公司股份这

4、种方式对职工持股人数较少且持股层面不考虑持续发展的公司较适用。由于有限责任对股东人数有所限制(2-50人),随着公司的发展,势必遇到瓶颈。而冃持股人数众多,管理难以位,其作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可能性大打折扣。同时A、B二种方式均存在退出障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造成退出机制的障碍或无效。同时以后上市时存在障碍。C、壳公司持股即由持股职工先成立公司,再由这公司作为直接持股主体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职工间接持股。曲于存在壳公司,会存在一定的管理成本与维护成本及利润分配过程屮的税收负担,造成持股职工收益的摊薄。D、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

5、该方式的最大问题是主体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根据《工会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赢利性的经营活动,同时企事业单位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不屈于社团登记范围,而职工持股会是一种注重投资收益的主体,其职责恰恰是主要管理企业内部的股份工作,不从事对外业务。并且在2000年7月,民政部办公厅发出《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同年12刀,中国证监会明确:不受理职工持股会和工会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公司的上市申请。该方式基本在实践屮无法再操作。E、建立职工持股基金会或委托其它团体或个人进行的资产信托管

6、理方式通过设计,以□然人或非法人社会团体名义将职工持有的股份信托给门然人或法人进行管理、处分和收益分配。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受托人),法人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是信托投资基金,还可以是其它合法形式存在或设立的社会法团。该方式应是较理想的一种方式,基木上解决了上述几种方式存在的问题。该方式所依托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是一种基于契约的民事关系。资产信托分为二种,其作为职工股股权信托上,各有不同的利弊:一种是营业信托,即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因为目前国内的信托公司i般都是国企背景,以后在境外上市吋会带来审批

7、上的怵I难;另外其营利性质会带来一定的成本,摊薄职工持股所得的收益;其次由于价值取向跟员工或公司的价值取向存在差异,不一定能完全代表职工的利益与价值取向。另一种是民事信托机制,就是将职工股股权委托给一个合适主体(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受托人持有和管理该股权,受托人成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而职工成为该等股权的实质受益人和最终所冇权人。对职工股通过民事信托的方式,基本上能解决上述各方式的缺点,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卜•四方面:A、解决了持股主体合法性的问题,其受托人或I才I体(法人)能在工商进行登记,解决了隐性股东的问题;同时受托人一般设计成公司股东或高级管

8、理人员,在公司利益取向与配合公司战略方面一致;B、在民事信托持股主体下,在职工股占公司总股份不变的情况下,可对职工股预先安排出部分预留股份,方便后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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