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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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上) 字体:大中小打印:省纸版>>清晰版>>自定义>>  行距:单倍1.2单倍1.5倍1.7倍2倍 字体:大中小 隐藏:答疑编号手写板   一、增值税改革与政策调整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  1.增值税产生的背景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和劳务税。  1954年法国首先征收增值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  增值额有理论增值额和法定增值额。  (1)理论增值额: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增值额=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外购货物及劳务支出金额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本期销售额为100万元,本期外

2、购商品与劳务的价值为60万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请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答案】1)从理论上说,应首先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100-60=40(万元)  计算出增值额后,再计算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40×17%=6.8(万元)  2)在实践中,其计算方法为:  应纳增值税=100×17%-60×17%       =6.8(万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法定增值额:法律规定的增值额——三种类型增值税  2.增值税的类型与计算方法  (1)生产型增值税  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  存在重复征税现象。  (2)收入型

3、增值税  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允许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扣除其进项税额。  (3)消费型增值税  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允许在固定资产购入当期一次性扣除其进项税额。  税基最小,税负最低。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  我国2009年1月1日,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增值税的基本计算方法:扣额法;扣税法。  扣额法:应纳税额=(销售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扣税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我国增值税的演变历程  1979~1980年增值税试点;1984年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1994年全面实行增值税。征税范围: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

4、物。货物是指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4.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与主要内容  生产型增值税的缺陷:(1)影响国际竞争力;(2)影响产业结构调整;(3)影响科技进步;(4)影响地区协调发展。  从2004年7月1日在东北三省一市进行试点;2007年7月1日在中部六省26个城市八个行业进行改革试点;2008年7月1日,内蒙古东部地区和四川地震灾区51个县市区。  2009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

5、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2008年12月份预付款买的固定资产,2009年开的发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  解析: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开具发票时间确定是否符合抵扣条件。  (二)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修订  1.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排除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的个人自用消费品的抵扣: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问题:某企业新建一幢厂房,为修建该厂房,企业购入

6、了电梯和中央空调系统,在购入时,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解析:电梯和中央空调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因为房屋、建筑物属于不动产。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电梯和中央空调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相关政策:(1)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

7、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政策进行调整。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政策解析:  ①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a.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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