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ID:41287233

大小:504.00 KB

页数:63页

时间:2019-08-21

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_第1页
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_第2页
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_第3页
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_第4页
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_第5页
资源描述:

《ch2.诉、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Ch2.诉、诉权、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练习题诉的概念诉的构成要素(诉的要素)诉的种类与识别诉的合并与诉的分离诉的变更诉讼请求的追加、变更与放弃民事之诉诉的概念指特定原告对特定被告、向法院提出的审判特定的实体主张的请求。构成要素诉的主体——当事人诉的客体—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s)(共同体现当事人提起诉的目的,共同构成法院审判的主要对象或主要范围)诉的原因——案件实体事实(s)(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纠纷事实)案件实体事实支持诉讼标的和请求,并使诉特定化或具体化构成要素意义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2、或民事实体权利。诉讼请求是原告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提出的具体实体请求,即诉讼主张。两者的一致性: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提出的具体实体请求。[例]B打伤了A,A对B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法院判决B向A赔偿医疗费5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问:本案的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分别是什么?(诉讼标的是双方间存在的侵权赔偿法律关系或A享有的请求B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权;诉讼请求是A基于诉讼标的所提出的由B赔偿医疗费5千元、精神损失费2千元的具体实体请求)。诉讼标的是诉的质的规定性,一个“诉”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若同一个诉讼程序中

3、存在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则有两个以上的诉(即诉的客观合并)。若诉讼标的发生变更则诉发生了质的变更,即变成另一诉(诉的客观变更)。如当事人将“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变更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则由侵权之诉变更为违约之诉。给付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原被告间存在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实体法律关系或原告所享有的给付请求权。诉讼请求是给付什么或给付多少。行为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作为或请求不作为。确认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原被告间所存在的实体法律关系或原告所享有的支配权,诉讼请求则是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实体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如原告提起确认收

4、养关系之诉。诉讼标的是双方间存在的收养关系,诉讼请求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收养关系存在。在形成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原被告间存在的实体法律关系或原告所享有的形成权,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变动实体法律关系。如原告提起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双方间所存在的婚姻关系或原告所享有的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权,诉讼请求是原告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诉的构成要素的意义1、以此来判断当事人提起的诉是否为一个完整的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2、使诉特定化,以此区别不同的诉,以配合“一事不再理”的适用。3、据此确定诉的合并或变更。4、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体现当

5、事人诉讼目的,共同构成了诉权的实体内容,同时也成为法院审判的主要对象。5、诉的要素决定了法院判决既判力的范围。(L)(三)甲有一处房产,五年前以10万元卖给了乙,因甲、乙系亲戚关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而是由甲将房屋及房产证(户主记载为甲)、契税证明(甲购买房屋时所交的契税)交给了乙。五年来乙一直以房主的身份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后甲、乙因其他原因发生矛盾,甲欲收回房屋,即以甲委托乙管理房屋,代收租金为由向法院起诉乙。要求:1、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所有;2、责令乙返还占有的房屋;3、责令乙返还五年来收取的

6、房租。经法院审理查明,甲将房屋交给乙并非基于委托管理,而是基于买卖关系。理由:乙将购房款10万元交给甲虽未让甲打收款条,但有在场证人予以证实;从甲将房产证和契税证一并交给乙这一行为的解释看,甲称是为了乙出租、管理上的方便,而乙却反驳说,如果仅为了出租方便,没必要将契税证一并交给乙;再则甲、乙同在一个县城里做生意,两人相居又不远,甲完全没必要委托乙为其管理房屋;甲就委托乙管理房屋这一说法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法庭认为,甲所称的委托乙管理房屋的事实无证据支持,其陈述也不合乎常理,但就本案应如何处理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甲所

7、称的委托乙管理房屋的事实虽然不能成立,但甲是基于物权请求权向法院起诉的,而城市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和变更应以房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为生效标志。本案中,乙虽然支付了房屋价款,也实际占有了房屋,甚至取得了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契税证明,但其仍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甲依据房屋所有权证书,请求按物权法的规定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返还房屋的主张,应当予以支持,但鉴于乙是合法地占有甲的房屋,甲要求乙返还五年来收取租金的主张应当驳回;第二种意见:鉴于甲已将房屋卖与乙这一事实,乙占有房屋和出租获得收益均是合法的,甲要求返还房屋和返还租金的请求

8、均无道理,应当驳回。但基于物权法的规定,由于甲目前仍是登记薄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那么甲就是法律上的房屋所有权人,甲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应当予以支持;第三种意见:本案中,甲虽然依据物权法提出请求确认物权归其享有,返还房屋及租金之诉,但经法院审理认为,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是其虚构的,法院认定乙占有房屋并收取租金的依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