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听证办法

信访事项听证办法

ID:41262197

大小:32.01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8-20

信访事项听证办法_第1页
信访事项听证办法_第2页
信访事项听证办法_第3页
信访事项听证办法_第4页
信访事项听证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XX自治区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信访听证工作,公开、公正、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听证,是指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的程序。第三条  信访事项听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查明事实,维护合理;(三)解决问题与疏导调解相结合。第四条  信访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一)行政机关在处理、复查或复核信访事项过程中,信访人

2、申请举行听证的;(二)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结果或者复查结论不服,又不申请复查或者复核,仍不断重复信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行政机关拟依法进行终结的,须举行听证;(三)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或者争议较大,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疑难信访事项;(四)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信访事项。第五条  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举行听证。第六条  信访人申请听证,应当自收到信访问题书面答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或复核机关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听证的事由、证据及要求,如有证人,需提供证

3、人有效证件及住址。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出听证申请的,在障碍消除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决定听证的行政机关经核实无误后,应当批准其申请。第七条  信访事项处理机关或者复查、复核机关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听证的决定书面告知信访人。第八条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听证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个工作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和需准备相关材料书面通知信访人,必要时可予以公告。第九条  在举行听证前,信访人提出撤回听证申请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第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访事项,听证应当公开进

4、行。第十一条  听证由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信访事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由当地信访部门指定其中一个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信访事项承办单位负责人和承办人、信访人或信访人委托的代理人以及与听证事项有关的人员。听证机关可以邀请信访人的亲属、知情群众代表等参加旁听,也可以视情邀请新闻媒体参加。第十三条  听证员一般由听证机关指定,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或者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人数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3人。听证主持人由听证员担任,并应当是该听证机关的有关负责人。  听证员与听证事项有直

5、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听证机关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第十四条  信访事项承办人包括作出原处理意见、原复查意见的承办人以及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或者复查、复核的承办人。信访事项承办人不得担任该信访事项听证会的听证员。第十五条  信访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1-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在举行听证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集体上访举行听证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听证。第十六条  信访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申请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

6、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听证员回避;(二)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听证的权利;(三)有权对信访事项涉及的事实、政策、法规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四)有权对信访事项承办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五)如实陈述信访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的提问;(六)对自己的权益主张举证,举证应真实、准确;(七)遵守听证会纪律。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举行信访事项听证,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信访人收取费用。第十八条  听证开始前,记录员应当查明信访事项承办人、信访人、听证员和其他应当参加听证的人员是否到齐,并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开始时,听证主持人应当核对听证人员出席的情况,公布听证事由,宣布听证员、记录员

7、,宣布听证纪律,告知信访人有关听证的权利和义务,询问信访人对听证员、记录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十九条  参加听证的当事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纪律如下:(一)不得随意发言和提问;(二)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三)禁止吸烟;(四)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五)不得随意退场,否则可按放弃听证权利处理;(六)不能使用人身攻击或者侮辱性语言,不能有大声喧哗、哄闹或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七)对违反听证秩序的,听证主持人有权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第二十条  听证按下列程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