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21205
大小:467.61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7-11-29
《2012民法考点速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鲤鱼网(http://www.iliyu.com)易增司考2012民法考点速览(一)民法总则第一章民法概述考点1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1.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法律调整,有很多社会关系,如恋爱关系、朋友关系都不受法律的调整。另外现实生活中发生在一些陌生人之间的友好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情谊行为,如看演出时借用望远镜等,原则上不受法律关系的调整。但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了严重后果时,仍有侵权法的介入。2.并非所有的法律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只有那些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才属于民事法律
2、关系。考点2民事权利的分类1.支配权。具有排他性,义务人负消极不作为义务。如人身权、物权等。2.形成权。往往从属于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某种行为,如抵销权以享有合同债权为前提。一般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形成权不存在对应的义务,此点区别于支配权和请求权。3.请求权。请求权具有相对性,其内容包括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和效力的相对性,这是请求权区别于支配权的最本质的特征。请求权又可分为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和身份权请求权等。4.抗辩权。抗辩权与请求权的关系在于,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条件。抗辩权与形成权相比,其不同之处在于,抗辩权为消极性权利,意在阻止
3、请求权的行使,以维护既有的法律关系;抗辩权不受时效期间限制;抗辩权不得单独转让,需随基础法律关系的转让而转让(如《合同法》第85条);抗辩权可因抛弃而消灭,抛弃既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考点3民事权利的救济权利的救济分为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两种,其中自力救济又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之分,其中的自卫行为又分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公力救济的手段则有诉讼和强制执行两种。1.掌握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1)自己权利受到不法侵害;(2)时间紧迫无法立即获得公力救济;(3)采取手段得当;(4)事后及时移交相关国家机关处理。2.注意自助行为与正当防卫、留置权等概念的区别。与正当防卫相比较,自助行为
4、仅针对侵害自己权利的事实作出反应,而正当防卫既可以是针对侵害正当防卫人的事实作出反应,也可以针对成功在于执着,鲤鱼网祝大家成功!鲤鱼网(http://www.iliyu.com)侵害正当防卫人之外的人作出反应。与留置权相比,自助行为不要求特定合同关系的存在;自助行为既可以就财产进行自助,也可以就人身自由进行自助;自助行为不强调被扣押的财产与合同具有牵连关系;自助行为不要求自助人实施自助行为的时候已经占有标的物,而留置权则强调必须合法占有标的物。考点4物的分类1.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1)所有权人限制。不动产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权客体,任何自然人或集体
5、组织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为这些不动产的所有权人。(2)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同。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交付为公示;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则以登记为公示,不经登记的不生变动效力。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城市房地产交易法规定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均须办理登记后才生效。(3)设立的他物权类型不同。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等,只能在不动产上设定,动产不能设定用益物权。在担保物权中,不动产得设定抵押权,而不能设定质权和留置权;而动产可设定质权和留置权。依担保法第34条的规定,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可设定抵押权。从物的性质上看,不动产多属于稀缺性资源,为了物尽其用,以
6、不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要多于动产。(4)不动产发生相邻关系。不动产由于不能移动,相邻的占有人之间如因不动产的利用而产生冲突与矛盾时,就需要法律加以协调。所以,民法上有专门处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条文,以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动产因能移动,所以不发生特定人之间的相邻关系。(5)地域管辖不同。因不动产发生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动产引起的民事诉讼,则依普通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2.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区分(1)民事法律关系的专属性。民事法律关系,有的只能以特
7、定物为客体,如租赁、借用合同等,而有的只能以种类物为客体,如消费借贷、货币借贷等。在租赁合同和借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和借用人必须归还原物——特定物。相反,在消费借贷或货币借贷合同期限届满时,借贷人只要归还同种数量的物或同值的货币即可,因为所借之物或钱已被处分掉了,不可能也不需要返还原物或原币,况且原物、原币与返还的物、货币是具有共性、可替代的物——种类物。(2)标的物灭失时的法律效果不同。当特定物作为债履行的标的物时,该物于交付对方当事人前灭失的,债务人可免除交付义务,改负过失赔偿责任。而若以种类物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