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桂芳、周重怀等被控洗钱罪一案看洗钱罪的无罪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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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2、从沈桂芳、周重怀等被控洗钱罪一案看洗钱罪的无罪辩点张王宏: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首席律师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构

3、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且主要是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

4、,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该类案件后,要以无罪的视角观察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从而寻找最佳的辩护空间,紧扣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从被告人的主、客观特征出发,寻找最有效的无罪辩点,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最高院指导案例、北大法宝等裁判文书搜索平台,查阅了百余篇的洗钱罪裁判文书,选取了最

5、具有效的、有参考价值的无罪判例,总结在案例中把握法院的裁判规则与要旨,为当事人做有效的无罪辩护。以下供大家参考。目录一、主体方面不构成主要无罪辩点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不构成主要无罪辩点2:行为人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涉案行为人不具备明知的条件,在不知其为犯罪所得

6、及其利益,则,不构成本罪。三、客体方面不构成主要无罪辩点3:涉案行为人,既没干扰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亦没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则不构成本罪。四、客观行为方面不构成主要无罪辩点4:本罪在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行为人并没有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涉案的财产系正当收入情况,则,不构成本罪。正文一、主体方面不构成主要无罪辩点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

7、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那么,涉案的行为人,是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则,不追究刑事责任;涉案行为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构成洗钱罪。二、主观方面不构成主要无罪辩点2:

8、涉案行为人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

9、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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