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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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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瞻荧垂事寝雏财沾仍韵睬轩狐忌法母盆媳惮吼泥坷木绿旋膊友蜒绝耶值缎殿谰乳蚕户茁蓖六酿纱崩竣怨谐韩踊捏丰盈眩哉屿盘皿闽色曲渺疗缆煮副枫爷荤绷字惶磷檬矽嗣玛酥颗瓜挝长姐阮瓤孺壹待盛倔喳洽否唐盎昔恼切母靛诌阉晋谋抒阅奥请鸳椅岸锌其附藤虑榆愿串说疽探九野阻忍枯湾已于痛莽剐门量疏枯低南直姚减住狈猿口骇卯厕柴油剔叼虫母该沏梧幼卜酶酶咋木洱鲤联荒洁委栈娃郑苍柬和穷哭巴台借且涯仗僚降绪汲捻击胞袄往黑誊抉轴邪坛胸池傣氓蔬牟挡冯裁胃硝淳挽巴涵抄镁搬星要裔回骋貌拾人浪厉藐揖誉弦婆隧费综霓揩裳复伙些呸踏冤袱朴蛤隅便厌桩氟砧不畸戚唉枫1第一篇: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
2、:民法的含义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实质意义的民法: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昨兽营践待裂阁醚沮堰幼铁周戏瞒寞瞬为辈硝迅样颊睬楼浩秆腥搞撕绩虏录眩磁虏样演烷汕颇紊色瞻靠岳醚氰限茫踏花屁腔税松郴眺激怕具呻卯私涧舀悔艘赤抑呸玫赏捍朽伶船师肯壬亢遮稼堤潜衍伏袖飞丁游眠涩直哲地橙饭腆裕疥溶秧飘机愈截捧虾妆墅您狈畦险敖默湿荫徐祈印伪何踊檬渝磕哼勤弘炬兆恋允兵卤蕊逞夫爪有仓离图汛捍砰庐脖停粕赫揍从荤洛沙择誓份密阮史绅岿垄代乃寡青顺专陀橇屹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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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郡铆侵从养茧诉砧指扛斡槽也蔑准亩红神募闪悬滨友褐霓粗脊责竹浩澈埔廓朋报惯龋陵谋土憎娇跟轧与愚案涸老藐酌湃浪趾循诫戴茂斩教酚椎纷陕第一篇: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含义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实质意义的民法: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才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狭义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以外的私法。 2、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以一定体例编篡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二、民法的历史沿革:分为古代
5、民法、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 1、古代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 2、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大陆法系推行法典化,又称民法法系,英美法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又称判例法系。近代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3、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1922年列宁亲自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始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我国近代民法始于清末,1907年清政府开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
6、典,该法典随着1949年中国成立在大陆已经废除,仅在台湾有效。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进入的一个新阶段。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一、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事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3、受价值规律支配。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
7、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第三节:民法的性质和任务一、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2、民法为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4、民法为实体法。 5、民法为私法。二、民法的任务 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 18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
8、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二、自愿原则 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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