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特征的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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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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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犯罪特征的再探讨我国刑法学者通常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长期以来,这一观念在我国刑法学界处于主导地位,被认为是通说。但近些年来,也有一些学者对这一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一)、二特征说。认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两个:1.犯罪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2.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二)、四特征说。认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四个:1.犯罪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2.犯罪必须是触犯刑律的行为;3.犯罪必须是有罪过的行为;4.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

2、处罚的行为。(三)六特征说。认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六个:1.行为的客观性;2.行为的质物性;3.行为的客观危害性;4.行为的主观意识性;5.行为的违法性;6.行为的应受惩罚性。〔1〕除此之外,对于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这一观点,也有学者提出异议,有的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受刑罚惩罚性,有的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从以上理论意见的分歧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特征的研究正在逐步深入。但笔者认为,以上每种观点虽各自不失其可取之处,但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缺陷和不足。通说将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无法划分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及不道德行为

3、之间的界限。因为以上三者都不同程度地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特征说认为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自然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因此,应受刑罚处罚性就包含了刑事违法性,两者不必并列〔2〕这一说法,显然具有逻辑上的错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而全称肯定判断的谓语是不周延的,即刑事违法性与应受惩罚性并不是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刑事违法性的外延要大于应受惩罚性的外延,因此不能由前一个判断推导出应受惩罚性包含了刑事违法性的结论。四特征说将主观罪过当作犯罪的一个特征。我们知道,主观罪过是犯罪构成的一个组成部分。犯罪

4、特征是犯罪概念这一层次所要解决的问题。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现象从本质上、总体上的抽象概括。而犯罪构成则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揭示的是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二者之间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因此将主观罪过放到犯罪概念中来,作为犯罪的一个特征来研究,就会混淆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之间的关系。六特征说将行为的及物性、客观性列为犯罪的两个特征,看起来好象更为全面。但这两个特征并非是犯罪行为所能有的,任何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都具有这两个共性。因此,将这两个属性当作犯罪的特征显然无法起到犯罪特征的作用,它们应当是犯罪行为的上位概念——行为这一概念的特征。基

5、于以上认识,笔者愿就犯罪特征这一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一、社会危害性究竟是否是犯罪的特征之一我国的刑法理论一直将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特征之一加以叙述,无论是传统的通说,还是二特征说、四特征说及六特征说,无一例外地都采纳了这一观点。但这一提法的致命弱点——无法区分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及不道德行为之不同——也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一些学者在原则上坚持这一观点的同时,又进一步对社会危害性这一特征加上限制词,如“最极端的”、“相当程度的”、“严重的”等等。虽用词各有不同,其实质都是指应受刑罚惩罚这种程度。但这些限制词本身词义就很模糊,与社会危害性连在一起使

6、用,仍然不能明确地揭示犯罪行为之所以为犯罪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的原因,使本来就有争议的社会危害性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为避免这种现象,有的学者干脆提出“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3〕表面上看来,这种说法比较明确,操作性较强,但结合这种观点认可的犯罪的另一特征——刑事违法性来分析,其不科学之处便显现出来。此观点认为,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两个特征。如前所述,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和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外延是不同的。应受刑罚惩罚只是刑事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的一种主要的,也是最重要的方式,但不是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全部。犯

7、罪行为人还可以被处以非刑罚处罚方法及免予刑事处分。因此,对于上述情况,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是无法涵盖的。也就是说,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仍不能作为一个特征来标明犯罪行为与其它行为的不同。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呢?换句话说,社会危害性究竟是不是犯罪的特征呢?笔者认为,明确这一问题,首先要搞清特征的概念。人们之所以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这一问题上争论不休,其原因主要是混淆了犯罪的本质与特征之间的界限。何谓特征?众说纷云,表述不尽一致。但有几点是比较明确的:一是特征的征象性,即特征可以作为事物特点的征象、标志。二是特征的独有性,即特征

8、是一事物具有而别的事物不具有的属性。三是特征的外部矛盾性,即特征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其功能在于事物之间的相互区分。四是特征的明确性,特征不是抽象的,人们通过直观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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