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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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到合同终止之日结束。劳动合同期限条款的约定(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15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运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同时也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件没有发生,用人单位不得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定或

3、约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豁免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述四个条件,具备其一就可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怎样理解“连续工作满10年”?a.《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2.劳动法第20条中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

4、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b.《实施条例》第9条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医疗期带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纠纷李某于1998年1月起在北京市某旅游公司工作,双方相继签订过几次劳动合同。2007年1月1日,双方签订了至2007年12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2007年11月29日,旅游公司向李某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2008年2月,李某向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了医院出具的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2月7日的6份诊断证明书,医生诊断

5、建议李某全休至2008年2月27日。李某认为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时,自己尚在医疗期内,因此,劳动合同应当在医疗期满后终止。而此时自己已经在旅游公司工作满十年,旅游公司应当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1月份病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旅游公司则认为,他们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终止,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旅游公司与李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1月份病假工资584元。旅游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维持仲裁裁决。对于法定顺延到十年的劳动合同,上海高院最近有与此观点不同的特殊规定:因法定顺延事由,使得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

6、时间超过十年的,是否作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合同期限的续延只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对合同终止时间进行了相应的延长,而非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法律没有对终止的情况做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违反法律关于合同终止的有关规定随意扩大解释,将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后果纳入其中。因此,法定的续延事由消失时,合同自然终止。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7、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两次”起算是在2008年之后;(第97条)两次之后,单位是否有拒定权?选择权可否选择不续订?惩罚措施: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订立(第14条);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的,2倍工资(第82条);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47条补偿标准的2倍赔偿金(87条)。豁免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具有39条或40条第一、二项情况;(立法者倾向于从严解释“续订”)在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

8、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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