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委办发〔2010〕96号风险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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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通知)绍市委办发〔2010〕96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绍兴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8月31日-7-绍兴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

2、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引入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重大事项实施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坚决防止因决策失误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全市推进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把是否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作为重大事项社会稳

3、定风险评估的重要参考,把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重大事项实施与否的基本标准,努力做到既维护群众长远利益,又兼顾群众眼前利益。2.促进发展原则。把促进发展作为-7-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科学的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着力预防并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民主法治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规划、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

4、制和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4.源头治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通过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在重大事项实施前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二、评估范围和内容(一)评估范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活动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3.涉及-7-产

5、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4.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城乡发展等重点工程建设;5.涉及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6.市委、市政府或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重大事项。(二)评估内容1.合法性评估。主要测评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所涉及的利益调整、利益调节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

6、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2.合理性评估。主要测评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反应如何。3.可行性评估。主要审查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开展前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体现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4.-7-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其他

7、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三、评估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一)评估责任主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申报审批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的实施部门是负责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主体的重大事项,由市委、市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二)监督主体市委维稳办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并对化解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四、评估

8、程序评估责任主体在重大事项出台实施之前,应当成立专门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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