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院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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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院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的通知时间:2006-05-0810:19:42    类型:政府法规    阅读:119                                教备[199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文教办(教卫委),北京、天津市、广东省高教局(厅):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保障高等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基础课的教学质量,提高实验室投资效益。经过一年的试点和广泛征求各地不同类型高等学校意见后,先将修改和

2、定稿的“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高等学校开展评估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         2.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                                                      1995年7月6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1992]20号),要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实验室的评估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办

3、法。    一、评估目的:推动高等学校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在设置、教学、设备、环境、队伍、制度等方面普遍达到基础条件和要求,改善实验教学手段,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培养合格人才服务。   二、范围   适用于基础课与基础训练的实验室(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三、估标准及应用   本评估标准,是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条件合格评估表转。教学质量实验水平评估规范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标准的体系分为6项39条目。其中重点条目(带*号)19条,一般条目20条。每条有评估内容、

4、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评估、记事等栏目。“自评”是指个高校自己评估的结论,“评估”是上级主管部门评估的结论,“记事”是记录该条目特色或不合格的主要差距等内容。评估要按各条目逐条评估。所有评估条目全部合格的,该实验室即为评估合格。如有一条重点条目或累计有四条以下一般条目不合格的实验室在两个月内整改后可请评估组的两位专家复核。如有两条重点条目或累计五条一般条目不合格的,即为不合格实验室,需要认真整改,待下一个年度重新申请评估。评估合格有效期为五年。   四、实施办法   (一)自行评估:各高校根据《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标准表)规定

5、的各条标准组织自评。   (二)地区评估:学校自评合格的实验室由学校提出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组织地区评估;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高校,可在地区评估之前,组织本系统所属高校进行实验室评估工作;但必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地区评估;地区评估的面不少于各高校应评估实验室总数的3/4;评估合格的实验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颁发合格证书,并报国家教委备案;国家教委根据全国各地的进展不定期地组织抽查。   (三)国家教委评估对于争取进入“211工程”的高校的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在参加地区评估合格后,由学校提出

6、申请报请国家教委组织评估验收。国家教委采取抽样方式评估,抽样数量不少于应评估数的1/4。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四)操作办法   1.评估组一般由5人组成。其中专职教师3人,管理专家2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2.学校自评的评估组在学校领导的授权后,一般可由实验室主管处牵头设立;地区评估的评估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负责组建;国家教委的评估组成由国家教委条件装备司牵头组建。   3.评估采取现场实地考核评估方式,学校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每位评估专家按照“标准表”上的内容逐步进行评审(听、问、考、查),然后逐条汇总5位评估专家的“标

7、准表”,进行统计、审议,确定合格条目数。并写出实验室评估结论意见书。高等学校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意见书格式附后。   4.估汇总资料及结论意见书,学校自评的由实验室主管处负责存档管理;地区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存档管理,作为学校总体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提供给有关部门使用或向社会公布。附件2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学校名称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主任   .      自评组组长(签字)                                 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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