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09】2号

渝府【2009】2号

ID:40649057

大小:32.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8-05

渝府【2009】2号_第1页
渝府【2009】2号_第2页
渝府【2009】2号_第3页
渝府【2009】2号_第4页
渝府【2009】2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渝府【2009】2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的总体部署,全市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煤矿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全市煤矿企业从1182户整合为494户,平均生产规模从4万吨/年提高到16.5万吨/年。全市263个资源整合矿井、584个改扩建矿井、70个新建矿井工程竣工后,煤矿矿井数控制在1050个,总生产规模可达到8188万吨/年(含

2、133个保留矿井,生产规模1089万吨/年)。其中,小煤矿矿井数控制在1005个,总生产规模5653万吨/年;市能投集团市内煤矿数45个,生产规模2535万吨/年。为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进度,落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政府煤矿整合的有关规定推进煤矿整合是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煤炭供应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市政府依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先后制定并

3、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7〕11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237号)等一系列文件。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政府有关煤炭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定精神,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按照已经明确的时限完成相应工作任务。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煤矿整合工作协调机制(一)市煤矿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各

4、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内部工作责任,配备精干力量,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把煤矿整合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为煤矿整合工作把好关、尽好责、服好务。(二)市煤矿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煤矿整合办)要进一步加强煤矿整合工作的督促和协调,组织成员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要积极协调处理煤矿整合日常工作,保持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继续发挥好联合办公、集体研究决定的优势,及时研究解决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整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督

5、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总体推进、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件、上报一件。特殊情况及时向市煤矿整合办报告。(四)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整合办每月20日向市煤矿整合办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煤矿整合办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整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及时进行督促、通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产煤区县(自治县),要进行专门督促和指导。(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中介服务机构会议,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督促中介服务机构调整充实技术力量服务煤矿整合工作,加快整合

6、煤矿储量核实、采矿登记、采矿设计和安全专篇等资料编制、评审速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三、创新方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经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和重庆煤监局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选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矿业权、环境影响评价、采矿设计和安全专篇的审批工作。采取牵头处室负责、相关业务部门集中分审和多点平行审查等办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尽量避免单一审批、业务部门按序轮流审查的方式。(一)采矿权有关手续办理。采矿权有关手续按照渝办发〔2008〕237号文件和《关于煤炭矿山资源资产整合中采矿权

7、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359号)要求办理。(二)矿井立项和设计审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管理的通知》(渝经煤管〔2008〕83号)要求办理。(三)矿井安全专篇审批。按照《重庆煤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煤安监办字〔2008〕83号)要求办理。(四)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按照《重庆市煤矿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整合煤矿工商登记材料的通知》(渝煤整合办〔2008〕30号)要求办理。(五)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

8、府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好煤矿整合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保质保量,切实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六)各整合煤矿必须按相关要求上报有关资料。未按期上报相关申请资料的,其合法生产证照(手续)到期后一律停止生产;未停止生产的,由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非法生产进行查处。(七)进一步明确有关业务工作办理时限。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做好煤矿整合各项行政审批(备案)工作。(八)各产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