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民事纠纷“立案难”的调查与分析

关于群众民事纠纷“立案难”的调查与分析

ID:40618202

大小:30.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8-05

关于群众民事纠纷“立案难”的调查与分析_第1页
关于群众民事纠纷“立案难”的调查与分析_第2页
关于群众民事纠纷“立案难”的调查与分析_第3页
资源描述:

《关于群众民事纠纷“立案难”的调查与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群众民事纠纷“立案难”的调查与分析xxxx法律本科班xx近一段时间来,社会上不断反映人民群众在法院立案难,尤其反映在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立案难度大的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发现当前人民群众在法院立案,并不是所有案件都立案难,相反,绝大部分案件立案都相当的快捷,只要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具备相关的手续,法院都给予了及时立案。那么为什么还会有群众反映立案难呢?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一、法院负责立案的个别工作人员导诉不当、解释不明,对待立案群众缺乏耐心、态度不

2、够好。工作中,很多案件虽然应当立案,但是由于其起诉状内容欠缺需要补正,或者请求不具体、身份不明确等等原因,从原告第一次到法院后,可能会让其跑了多趟路,这难免会让当事人感到法院立案难度大。另外,个别立案法官对于不属法院管辖的案件,给当事人解释不够,不能给当事人释明不给立案的理由,不是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解决问题,而是简单的拒绝、不予立案,有的同志的服务态度还不够热情、缺乏耐心,这就容易导致当事人有苦不知何处诉、有难不知何处求,心生困惑,深感迷茫,甚至和立案法官闹情绪。其结果,就会使人民群众觉

3、得法院立案难。3二、一些群众图省事、把不应由法院受理的案件想直接通过法院解决问题,听不进法院工作人员的解释,误认为法院推脱不办,立案难。法院立案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些群众经法院释明、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后,不是通过正确途径去解决问题,而是图省事、感觉法院解决相对较为直接,而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其本人感到难度相对较大,时间上等不及,弄不好将来还要到法院来,与其那样的话不如直接到法院的好,就硬是要法院给予解决,法院不予立案,就认为法院推脱不给办理,立案难。比如,土地争议涉及土地确权的纠纷、相邻

4、关系涉及土地确权纠纷、农村承包耕地相邻地界纠纷、相邻通行权涉及村庄土地和道路规划的问题、等问题,理应先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权或者进行规划,否则,法院是不宜受理的,而一些群众却不想走行政解决的途径,嫌太麻烦,没有审理时限,时间太长,太费事,而法院解决还有审理期限,并且直截了当,一步到位。当其遭到法院不予立案的决定时,这些群众就认为法院立案难。三、极少数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包括个别律师在内,为争案源、搞创收,违反职业道德而将明知法院不可以受理的案件或者法院不宜受理的案件故意引导当事人诉入法院

5、,从而获得了自己所谓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最终导致案件立不上,以至于人民群众对法院误解,把怨气泄向了法院,认为立案法官不讲理、故意刁难、法院立案难。在法院立案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譬如,相邻关系纠纷涉及土地使用权争议的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该类案件应当由土地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确权处理,法院是不宜受理的,而争执方在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引导之下硬请求法院给予立案处理,遭拒的情况下,当事人跑了很多回,怨气日益增大,认为法院立案难。又如,一交通事故

6、纠纷,受害人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得到了车主的合理赔偿,但是,由于受害人是受雇佣于雇主,是在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于是,受害人在律师的指引下再度要求雇主给予赔偿。笔者认为,一个伤害不能得到两份的赔偿,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第三人的侵权而受到伤害,第三人已经合理赔偿的情况下,雇主没有再次赔偿的法定理由。如果法院再草率将受害人的诉求给予立案,最后驳回其请求的结果往往会造成受害人的心理不平衡,因此,该类案件是应当慎重立案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后再考虑立案。鉴于以上原因,不少群众反映民事

7、纠纷案件在法院立案成了老大难。事实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一百零九条、一百一十条、一百一十一条以及《民诉意见》第80条、139条、142条等对于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做了很明确的规定,有些案件本身就不能立案,如果硬是立案,法院不应管而管了本身就是错误,不该法院管的案件法院管了,其结局往往是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后患无穷,既耽误了法院正常审判工作,浪费了极其有限的司法资源,又让当事人走了弯路,给他们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3但不管怎么说,群众的满意是我们法院工作的追求,既然人民群众中间有法

8、院立案难的呼声,就说明我们的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那么应如何面对和解决所谓“立案难”这个问题呢?我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在严把立案关的同时,健全立案机制、提高立案技术水平、热情服务群众、积极正确导诉、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做好立案解释工作。在立案实务中,尽可能严把立案关,将本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一定要拒之门外。但是,必须给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其正确的解决途径,使其走出法院的大门,还有地方可去,还有正确途径解决,不至于使其认为自己丧失了救济途径而无路可走。如果当事人的案件本身就不符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