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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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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废井田,开阡陌■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导入中国古代土地制度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商周时期的井田制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从春秋战国起土地私有制逐渐取而代之,成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大土地所有者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土地兼并获得土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反抗斗争,导致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逐渐减弱,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鱼鳞图册(安徽省休宁县)鱼鳞图册简称鱼鳞册,为中国古代国家政府在承认土地私有的前提下,为征派赋役而编造的土
2、地簿。明朝洪武二十年(1387)命各州县分区编造,以田地为主,分号详列面积、地形、四至、土质及业主姓名,一式四份,分存各级政府,作为征税根据。废井田,开阡陌井田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田里不鬻。——《礼记·王制》井田制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承认土地私有管仲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
3、—《国语·齐语》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因势利导,适应土地私有这一历史潮流,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实行“初税亩”。《左传》记载:“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秋七月,初税亩”。“初”,是开始的意思;“税亩”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即“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凭借政治权力对“私田”开始征税,规定不论“私田”、“公田”一律“履亩而税”。从此,井田之外的“私田”开始纳税。承认土地私有商鞅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汉书·食货志》承认
4、土地私有掘开土地上的旧疆界承认土地私有返回返回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书·食货志》土地兼并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汉书》书影金宝庐舍,转瞬灰烬,惟有田者,岿然而独无恙。故上自绅富,下至委巷工贾胥吏之俦,赢十百金,即莫不志在良田。——清·陶煦《租核·推原》卖地契明朝晚期,很多农民因生计
5、困难,迫于无奈把土地卖掉。当时民间的土地买卖一般由卖方委托中介人寻找买方,三方一起议定价格,写成合约,三方签字画押,合约即可生效。返回返回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东汉地主庄园图地主庄园庭院图(这是东汉典型的庄园主居住的庭院)东汉陶城堡(城堡是豪强地主为保卫田庄而建)内蒙古和林格尔东汉墓内的壁画,重现了庄园农、林、牧、渔等生产的情况。东汉收租图东汉陶俑(反映了东汉庄园内农民的形象)自井田废,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连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
6、奴仆,安坐四顾,指麾于其间,而役属之民,夏耨秋获,无有一人违其节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日累其半以至于富强,耕者日食其半以至于穷饿而无告。——宋·苏洵《嘉佑集·田制》吾里田地,上农夫一人止能治十亩,故田多者辄佃人种植而收其租。又人稠地密,不易得田,故贫者赁田以耕,亦者势也。——张履祥《补农书·总论》返回返回西欧庄园经济西欧庄园情景图西欧封建庄园主的城堡1.井田制中的公田和私田有什么区别?2.春秋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制是怎样逐渐取代井田制的?3.战国以来
7、的土地私有制有哪三种形式?4.大土地所有者获得土地有哪些途径?5.在租佃制下,地主和佃农是一种什么关系?认真阅读本课内容,了解劳动者对地主的依附关系逐渐松驰的历史过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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