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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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合同法基本原理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本质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协议)(2)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一种债的关系(3)合同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4)有效合同受法律保障,具有强制执行力合同的类别(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双务有对待给付影响抗辩权的行使双务有风险分担问题(二)有偿合同和无

2、偿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1.确定对价关系。甲方在支付对价的时候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对价,甲方不支付对价的时候,无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对价不充分的合同,主要发生在有偿合同之中。2.生效条件不同。法律一般把有偿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把无偿合同规定为实践合同,或者规定为有任意撤销权的诺成合同(如赠与)。合同的类别3.对当事人的意思能力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甲、乙双方都有债务人的身份,都要付出,因此对于有偿合同的债务人,他的意思能力要符合法律一般的要求。而无偿合同的债权人,他的意思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

3、是获得利益的一方,他获得利益不需要支付对价(例:赠与)。4.当事人的责任不同。有偿合同债务人的责任相对来讲比较重,而对于无偿合同,债务人因为没有获得对价,因此债务人的责任比较轻。无偿合同的债务人轻过失免责。(例:电脑)合同的类别(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二者成立、生效要件不同。甲公司租给乙公司一个车间,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为1年。至租期半年时,甲方对乙方生厌,又觉得租金太低。就要赶乙方走,乙方不从。甲方起诉,要求法院认可合同的解除。请问,甲方能否胜诉?合同的类别(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所谓诺成合

4、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同时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两个意思表示一致,还不一定生效,实践合同必须是标的物的交付或者开始履行才生效的合同。也就是说,我国法律对于实践合同采取双重标准。如,定金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取得合意的时候成立,提交定金的时候,合同生效。区分二者的意义:二者成立、生效的要求不同。合同的类别(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无名合同可以适用有名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

5、类似的规定。”合同的类别(六)主合同和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不能各自独立存在,因为两个合同胶合在一起,才有主从之分。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反之亦然。主合同与从合同区分的意义在于:(一般情况下)主合同的效力决定了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类别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合同的形式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客体包括:行为、物、智力成果内容包括:合同债权、合同债务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场所(2)标的(3)数量(4

6、)质量(5)价款和报酬(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要约与承诺▽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要约要约的概念构成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邀请要约撤回与撤销要约消灭承诺承诺的概念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间承诺的撤回案例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卖给乙A牌电热水器,500元/台,乙回邮件称“如果400元/台,则购买200台,卖方收到邮件后10日内送货”。甲方回邮件称“同意降价,但本公司现货只有100台,另100台1个月后送到”,乙方未回复。甲方派业务员李某将100

7、台货品送到乙处,乙方验货后按400元/台付款。李某告诉乙方,另100台20天内送到,乙方拒绝。甲方认为乙方违约,遂派人20天时将另100台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代表只好将热水器存放在丙方仓库(仓储公司),入夜大暴雨,机器全部毁损,甲诉至法院。(1)寄价目表——要约邀请(2)乙方发电邮——要约(3)甲回电邮——新要约(4)乙未答复——合同不成立(5)甲送100台乙接受——以行为承诺,合同成立(6)甲另送100台乙拒,合同不成立(7)甲丙仓储合同成立,丙应承担赔偿责任。大暴雨不构成不可抗力。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特

8、点类型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中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合同履行的规则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①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拒绝②不损害则不可拒绝③增加的费用债务人负担合同履行的规则中止履行:①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②适用于债权人不明的情况。债务人同一性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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