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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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林业局、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日前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改革走出了关键一步。该《办法》规定贷款对象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林业企业(法人),明确了借款的自然人、林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要求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坐落在县级联社辖区内,必须具备《林权证》,产权清晰无争议。可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

2、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办法》对林权抵押贷款操作流程,林权抵押价值的确认、抵押林权登记部门、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的相关资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为防止因各种灾害导致贷款损失,贷款联社必须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的林木办理保险;同时,要求林权所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林权所有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还确定了林权抵押贷款用途、期限、利率和抵押率。(信息来源:中国绿色时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防范信贷风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3、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森林法》、《担保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依法拥有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对森林资源资产的占有,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条贷款对象是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4、、林业企业(法人)。第四条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自然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3、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4、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大于30%。5、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6、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7、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林业企业1、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3、经

5、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4、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大于30%。5、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6、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且愿意接受农村信用社的指导和监督。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农村信用社授信的要求。7、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借款应经《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力机构的授权或决议。8、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9、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10、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林权抵押的范围第五条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座落在县级联社辖区内,并必须具备《林权证》,且

6、产权清晰无争议。第六条可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为:(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七条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生态公益林;  (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三)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四)属于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五)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

7、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  (六)国家无偿划拨的森林资源资产;(七)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第八条以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表决通过;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共有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以国有单位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的,须经有权批准的机关审批。第九条森林或林木资产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并且在抵押期间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

8、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林权证》规定的林地使用期截止期限。第四章 贷款操作程序第十条林权抵押贷款操作流程借款人向县级联社(信用社)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和拟抵押林权的《林权证》,经县级联社(信用社)审批同意后,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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