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ID:40158178

大小:323.21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23

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_第1页
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_第2页
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_第3页
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_第4页
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LYCR-2014-001007临沂市人民政府文件临政发〔2014〕32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2014年10月27日-1-临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为保障预

2、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临沂市区(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许可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出、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是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监管部门”),负责接受预售人预售资金监管申请,审查负责资金监管的监管银行资格,对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出、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预售人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进行预售,由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

3、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房价款(包括按揭贷款和分期、一次性付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项。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所称监管银行,是指与监管部门、预售人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银行。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对银行机构开立、变更、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监管分局负责监督银行开展预-2-售资金监管工作。第六条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控、重点监管的原则,分为一般监管资金和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是指由监管部门

4、根据监管项目达到竣工综合验收交付条件所需的工程建设费用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情况核定的监管资金;一般监管资金是指超出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预售款,可随时支用。工程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费、应缴纳税款等。具体金额由监管部门依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确认的商品房建设工程单位综合造价乘以监管项目的预测绘面积确定。根据《临沂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评定为AAA级信用等级企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100%;评定为AA级信用等级企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110%;评定为A级信用等级企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

5、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120%;评定为B级、C级信用等级企业重点监管资金实行预售资金全额监管。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未评级的参照A级信用等级执行。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实现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网络化监管。各监管银行应当将专用账户设立、变更、撤销等情况信息与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有关监管信息的即时传递,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互联网上建立客户端,领取密钥,开通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从网上注册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第八条监管银行须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管资格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与监管部门签订监管合作协议,办理入网认证,监管-3

6、-银行开放端口,实现与预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对接,原则上监管银行只能指定其市区内一家分支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监管的承办机构。第九条预售人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向监管部门提出预售资金监管申请,经审核后,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申请书》到监管银行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与监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统一格式的《临沂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部门审批后发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预售人持备案证明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将备案证明公示于售楼场所。预售人应按照“一期内的项目委托一家监管银行、一个预售许可对应一个

7、账户”的原则,自主选择一家具备预售资金监管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银行贷款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有银行贷款的(含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预售资金由贷款银行监管。监管协议应当包括:开发企业名称、专用账户名称、账号,监管项目名称、位置、坐落、范围,监管资金额度及使用计划,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条件,监管期限,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件等相关内容。监管期限设定为自预售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监管项目取得《房屋权属登记备案证明》后终止。第十条预售人不得直接收存预购人交纳的预售资金。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应凭《商品房预

8、售资金缴款申请书》(以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