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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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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市场管理法律制度本章概述: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要使市场交易正常有序地健康发展,那么必须建立健全的市场管理法律制度。本章将要讲授《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三部相关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产品质量法知识点一【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满足合理使用要求所必须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产品质量从以下六个特征加以把握: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第一节产品质量法知识点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分为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
2、和行业监督两种监督体制。(二)产品质量监督的形式1.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2.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制度。3.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4.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告的制度。5.采用县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有权查封或扣押有质量问题产品的强制措施的制度。第一节产品质量法知识点三【产品质量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必须为保证产品质量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对产品质量承担明示和默示担保义务。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
3、当标明符合要求的义务。3.特殊产品包装要满足警示性的义务4.生产者禁止发生不得从事行为的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不得发生伪造、变造、冒充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一节产品质量法知识点四【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法律责任即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及其他有关主体,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法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4、刑事责任。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一【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有如下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监督】列举了十一类,数十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请同学们一般了解。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都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
5、监督检查的部门。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点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立法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外,农民购买、适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点二【消费者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一)保障安全权(二)知悉真情权(三)自主选择权(四
6、)公平交易权(五)依法求偿权(六)依法结社权(七)求教获知权(八)人格受尊重权(九)监督批评权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点三【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自行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提起诉讼。【本章综合练习】1.案情介绍200年5月,某化工厂组织科研人员,耗资20万元,研制出一种成本低各项性能都优于甘油的复合甘油,2001年10月11日通过技术鉴定并投入生产。其《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和《复合甘油生产工艺研究报告
7、》等关键技术均被列为技术秘密,并采取了保密措施,明令禁止科研技术人员及其他职工干部泄漏技术秘密。2003年,某化建厂为取得该技术,找到曾参与该技术研究工作的技术人员王某,答应投入生产后给王某5万元的报酬。在王某的指导下,研制出了成品复合甘油,并投入生产。化建厂以低价促销的手段,销售复合甘油100吨,对化工厂的销售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经济损失巨大。2.思考问题化建厂的行为如何定性?化工厂可否要求化建厂赔偿经济损失?3.参考答案化建厂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8、,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2)利益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实用性:有实用价值,能够实际运用;(4)保密性:权利人对之采取保密措施等特征。本案中,复合甘油生产技术符合以上特征,显然是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表现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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