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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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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P-程序文件版本:A/0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页码:4/4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职责4、定义5、工作程序6、相关文件7、质量记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受控状态54321更改编号更改单号更改页更改条款更改人重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P-程序文件版本:A/0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页码:4/41目的对进货、加工过程和成品各阶段描述其检验和试验的状态,防止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混淆。2适用范围适用于气门、化油器的物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管理。3职责3.1质检处负责
2、对进货、过程、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的状态进行标识和管理。3.2加工车间负责对检验过的过程产品的状态的进行标识。3.3物资处负责对进货产品(物资)的状态进行标识。3.4.销售公司负责对入库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4定义无5工作程序5.1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三类:“待检验”、“合格”、“不合格”。5.2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方法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可采用的方法:标记、印章、标签、标牌、产品生产过程交接卡片、工序完工卡、放置区域、颜色、或其它适用的方法。5.3检验员进行检验和试验后,对检验的结果所处的状态按5.1的规
3、定的状态进行标识。5.4进货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5.41进货产品还未检验之前,应将其作为“待检验”的状态,库管员可以用“待检验”的标牌或标签来标识。5.4.2进货产品进行检验后,库管员应将不合格的进货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域内或用“不合格”标签或标牌来标识。合格的进货产品放入“合格”区域内或用“合格”标签或标牌来标识。5.5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重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P-程序文件版本:A/0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页码:4/45.5.1操作者加工完成的过程产品,经自检合格,在《工序完工卡》或《产品中转单》上签字后,将其作为“
4、待检验”的状态,用标签或区域进行标识。5.5.2检验员对过程产品检验和试验后,在《工序记录表》或《产品中转单》上签字或签章,合格的产品用“合格”的标签进行标识;不合格的,检验员应通知车间对其进行隔离,并用“不合格”标签进行标识。5.5.3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置,返工和其它处理后,检验员应重新检验和试验,并按规定进行状态标识。5.6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5.6.1产品加工或装配完成后,由车间送去成品检验时,化油器由装配车间用标签作“待检验”状态标识,气门由加工车间用标签作“待检验”状态进行标识。5.6.2
5、检验和试验人员对产品进行试验后,应做好质量记录,对产品“合格”或“不合格”状态的用标签进行标识。经检验员确认后,合格产品放在“合格品”标识的专用容器内;不合格的放在“不合格”标识的专用容器内。5.6.3完工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用《合格证》作“合格”状态进行标识;不合格的用“不合格”标牌进行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置。5.7标识的管理5.7.1公司内各种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均由所在区域的责任部门进行保护。当检验和试验状态发生变化时,标识的更改只能由检验员进行并作好更改记录,其他人员无权更改或随意挪动
6、、毁坏。5.7.2.对某些标识不清、没有标识和状态可疑的产品,所属区域的有关人员应及时通知质检处或技术处予以确认后,重新标识。5.7.3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模糊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成品等不允许随意加工、转序、入库,更不允许出厂。6相关文件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2《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重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P-程序文件版本:A/0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页码:4/46.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7质量记录7.1《工序完工卡》7.2《产品中转单》7.3《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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