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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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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研究综述课程名称:土地管理学指导老师:黄绿筠学生姓名:喻贝李余敏学号:20092102212009210195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研究综述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是农业经济制度的基础,土地产权制度则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土地产权管理问题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最基本问题之一,相关研究文献也非常之多,尤其是近几年。相关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一、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较系统地考察我国农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及绩效分析;二、这现有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制度进行探索和剖析,提出该产权管理的缺陷并提出改革举措。引言2004年至2010年又连续六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
2、的中央一号文件,即新农村建设中央六个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也是我们进行新农村建设,农村工作与研究的指导纲领。自改革开放以来至04年以前,中央先后下发了五个一号文件,农村得到迅速发展,2004-2010年的七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均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除2005年“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外,其余几年均强调“深化农村改革”。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十六条“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安置失地农民,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
3、径和办法;2005年“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鼓励农村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推动新办乡村工业向镇区集中”,强调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前提下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06年一号文件在前两年的基础上,提出“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07年一号文件除土地承包和征地制度改革外,还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水权制度改革及农垦体制改革;2008年一号文件在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征地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
4、地管理,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建设用地。依法规范农民宅基地整理工作;2009年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通服务组织,规范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010年一号文件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色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规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可见,国家在农村土地产权方面逐步做出了很多探索。如何使农民切实地保有自身的土地利益、充分发
5、挥出农村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层面重视的头等大事。1.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概述产权是“财产权利”的简称。产权或财产权通常有两种涵义,一是指财产所有权,即由法律加以维护和强化的最高占有权,这是产权的基本涵义;二是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和处置权,即对某种财产的实际占有权。”产权管理问题非常重要,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框架下,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结构被分解为三种权利即,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尤建新(2002)认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的性质是:1)以所有制为基础、使
6、用权为核心的产权形态;2)土地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3)合理配置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规定;3)可以提高土地产权效益的内在机制;5)各项权能可以分解的一组权利。杨遂(2005)认为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建国以来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的要求,经过一系列社会变革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农村土地产权是一组权利,产权的各项权能是可以分解的;(2)我国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3)农户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4)国家对农村土地具有管理权和最终处分权;(5)农村土地产权各权能主体的权利与义
7、务是对称的。王海杰(2007)提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明晰产权确立农民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和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权,弱化集体所有权。2.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的历史变迁及绩效分析刘永湘(2003)从绩效分析这方面来探究土地产权管理的变化,认为50年代的农地制度变迁,由“耕者有其田”到初级社符合制度变迁规律,农业呈现快速增长;60、70年代,我国确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使生产队成为土地产权主体,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单个农户不拥有土地排他性使用权、收益和处置权,仍是一种无效率或低效率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地制度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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