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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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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岗位结构工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岗位结构工资的原则1.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2.按劳分配、注重效率、兼顾公平的原则。3.引入“公平付薪、竞争高效”的激励机制,实行竞聘上岗,要求人员精干高效、一专多能,岗位结构工资与职工本人劳动成果和单位效益挂钩的原则。4.一人一岗薪酬制原则,对身兼数职(岗位)人员其岗位结构工资标准只能就高不就低。5.机关处(科)室必须在定编、定岗、定员的基
2、础上才能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同时适当向生产经营责任大、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施工管理岗位倾斜。第三条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临时性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劳务合同书专门约定。2.两级机关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实行岗位结构工资。-7-3.根据目前建筑行业生产工人的普遍分配方式,生产工人结构工资由计件工资或计时工资组成。第二章岗位结构工资的构成第四条岗位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一)基础工资基础工资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置,由基数+工龄工资+各类津贴三部分组成。1.基数设定为:260元/月。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对职工历史积累的劳动贡献的补贴。由
3、本人工龄×4元/年构成,每年元月1日调整一次,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3.各类津贴(1)在岗已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津贴标准①工程、经济系列(含经济、财会、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津贴职称等级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助理级职称员级职称津贴标准(元)120030010050②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津贴-7-职称等级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助理级职称员级职称津贴标准(元)6002006030③工人技师津贴技师等级行业高级技师行业工人技师内部中级技师内部初级技师津贴标准(元)30020010050(2)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人员津贴:按**公司劳人[2012]19号文件执行。(3)专职安全员岗位津贴:专职安全员由各单位根据公司定岗定编
4、制及各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设定,津贴标准为200元/月。(4)班长津贴:正班长100元/月,副班长50元/月。(5)其它津贴:①劳模津贴:省部级150元/月,地市(厅)级100元/月;②住房补贴:根据房改政策由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计算;③护龄津贴:按冶人字[1986]1号文执行;④计生奖励工资:按柳发[1989]45号文执行;⑤电话补贴:按**公司办[2008]3号文执行。(二)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依据职工在岗位工作中责任大小、工作能力、难易程度以及劳动态度的不同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与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挂钩。公司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岗位工资由建设公司根据个人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7-结合公司
5、的考核标准进行逐月考核,由所在单位逐月计算发放;中层副职以下人员岗位工资由各处室及各二级单位根据个人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公司的考核标准进行逐月考核,由所在单位逐月计算发放。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末位淘汰,今后充实机关管理岗位实行竞聘上岗,逐步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的激励机制。(两级机关岗位结构工资见附表一)(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激励职工努力开拓市场,积极创新,圆满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与单位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业绩结果及获得的经济效益挂钩。各单位全员的绩效工资由公司企管办依据公司的考核办法逐月考核后,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逐月计算发放。对在工作中有重
6、大失误或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可视情况扣减直至扣减为零。第三章职工假期工资待遇第五条工伤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停工医疗期间,原岗位工资待遇不变,以受工伤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者,经所辖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鉴定后,停发原岗位工资待遇,按伤残等级执行工伤津贴或安排适合本人实际的岗位工作。第六条-7-非因工受伤或患病待遇。职工非因工受伤或患病期间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组成。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医疗期及病假工资。(一)医疗期:1.实
7、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二)病假工资计发标准: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满5年不满10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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