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款管理办法暂行

结款管理办法暂行

ID:40000548

大小:5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7-16

结款管理办法暂行_第1页
结款管理办法暂行_第2页
结款管理办法暂行_第3页
结款管理办法暂行_第4页
结款管理办法暂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结款管理办法暂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元氏Ⅰ标项目部施工营区及其它临时工程结算管理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制: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元氏Ⅰ标项目部2010年6月27日施工营区及其它临时工程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元氏Ⅰ标项目部各施工区及其它协作队伍结算管理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项目部内部工程款结算完成情况,为项目部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元氏Ⅰ标项目部。第二章

2、工程结算条件第三条劳务分包施工队已经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并且与相关合同的资料准备齐全(如公司法人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第四条完成的工程项目经过监理和项目部质检人员验收并符合质量标准。第三章零星用工结算第五条工程部人员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工程施工用工工票交于计划合同部,工票以工区区长、工程部负责人及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为有效。协作队伍负责人必须在下一个月的3日~5日持施工队存根到计划合同部进行工票核对(核对正确施工队存根交回计划合同部)。第六条计划合同部根据核准的工票用工数量和合同

3、约定开具结算单。第四章施工任务单开具第七条协作队伍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在每月月底向我部工程部提交完成工程项目清单,申请工程联合测量及验收。工区主任组织工程部、计划合同部,质检部及测量队对工程进行联合测量和验收。第八条项目部工程部对协作队伍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进行审核,在确认后开具施工任务单。第九条施工任务单应清晰明确的标明:协作队伍名称、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包括:名称(如土方、混凝土、砌砖等)、工程部位(如桩号,高程等)。施工任务单以工程部负责人及工区区长签字为有效。第五章工程结算第十一条开具好的施工任务单

4、由工程部人员及时送达计划合同部。第十二条物资部在计划合同部人员通知的三天内将协作队伍使用我项目部机械台班统计表、应扣各协作队伍领用材料(代购或借用)的材料款金额明细表报计划合同部,明细表以协作队伍负责人及物资部负责人签字为有效。第十三条各职能部室每月28日前,统计职能范围内扣罚协作队伍的罚款明细表,并附有扣罚时间、原因、金额及协作队伍确认签字的罚款单报计划合同部。第十四条按照合同规定,计划合同部根据有效施工任务单进行工程量计算,对以上有效票据进行统计,并根据合同开具工程结算单。第十五条如协作队伍对工

5、程量存在异议,工程部测量人员和计划合同部人员负责与协作队伍共同对工程量进行复核测量,如无异议在结算单签字作为结算依据。第十六条工程结算单由工程部、物资部、计划合同部负责人、主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审核并签字后生效,签字顺序为协作队伍负责人、物资部、工程部、计划合同部、主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第六章工程款支付第十七条协作队伍负责人根据工程结算单数额及合同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第十八条计划合同部将其中一联(财务存根)交于财务部。第十九条协作队伍负责人将施工结算单(施工队存根)及发票交由财务部进行结算

6、。财务部根据计划合同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结算,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质量保证金等项目的扣留。第七章工程款预结算第二十条工程款预结前提:协作队伍已经签定合同;合同条款中要求预结算。第二十一条协作队伍已经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容并经监理人验收的工程。第二十二条协作队伍必须持有主管项目副经理签字的预结算申请单。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元氏Ⅰ标项目部2010年06月27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