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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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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办班收费(清算)管理规定为加强办班组织管理,规范培训办班收费,明确办班收费各环节的责任,确保学校办班各种费用不漏收、少收和清算到位,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办班”包括路局下达的计划内短期培训班次、计划外的路内外短期培训班次(含以会代训形式的会议,下同)、各种学历教育班次等三种类型。第二条收费原则。各种类型培训班次的各项费用收取、清算统一由学校财务科负责。各培训办班部门协助配合财务科收费、清算,主动做好对学员、主办部门(单位)的宣传解释工作。短期培训班次,按照《办班申报表》确定的收费项目、标准、
2、范围收费,根据局有关规定或承办科室与主办部门(单位)的协商意见据实清算。学历教育班次,按照主办院校或学校确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根据主办院校与学校签定的协议清算。第三条收费方式短期培训班次,原则上采取先收押金、后开票的方式进行。其工作程序是,六号楼总台按照《办班申报表》确定的4收费标准收取学员一定的押金,出具财务科统一印制的《押金明细表》;根据《办班申报表》和协调会上的布置,安排学员的住宿(间休),并做好登记;统一发放学员进餐券和有关资料;向财务科缴费并索取学员票据;学员结业离校时与学员结算费用,收回《押金明
3、细表》,出具票据。学员报到缴费时,承办科室须提前在六号楼总台张贴、公布收费标准、作息时间、上课和就餐的地点等注意事项,并将准备发放的资料交给六号楼总台,且安排班主任或其他人员到现场协助安排学员食宿、发放学员资料,积极做好学员的解释、引导工作,督促学员缴费。学员因故提前报到或推迟离校,承办科室要做好学员的接待工作,和有关部门一起安排好学员的食宿,并提请财务科据实收费;推迟报到,承办部门要按照以上程序帮助学员办理报到手续,财务科原则上按照统一标准或电报通知要求收费。学历教育班次,原则上由学员在每学年(学期)开学初直
4、接到财务科缴费。财务科出具收据并做好登记,办学部门凭收据发放教材、课表等相关资料,为学员办理注册手续。第四条收费标准局内短期培训班次(局有关部门主办、经过局人事处批准的各种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按照武铁人(2006)82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一:培训办班局定收费标准)局外短期培训班次(路局以外的有关单位(部门)或法人主办的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由承办科室与主办单位(部门)或法人协商确定。其中,住宿、就餐、教室使用的收费须按照不低于培训办班校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执行,另外可收取一定的培训管理费或资料费及其
5、它相关费用,4标准参照局内班培训费、资料费收费标准上浮50%掌握。当应收的培训管理费高于教室使用费时,可不收教室使用费,只收培训管理费;当应收的培训管理费低于教室使用费时,可只收教室使用费,不收培训管理费。对于长期合作的主办单位(部门)或法人,除住宿、就餐外的各项收费可适当优惠,报校委主要领导批准或按照协议执行。学历教育班次,收费标准按照主办院校或学校的规定执行。第五条零星收费短期培训班次,只涉及单项收费(没有住宿)的,收费方式由承办科室、财务科与主办单位(部门)协商确定,由承办部门负责催缴。学历教育班次,除学
6、费、教材费外的相关收费项目、标准,承办科室提报方案经校委会审批同意后,收费方式由承办科室和财务科协商确定。财务科可直接收取,也可以委托班主任代收。第六条实行季度(月度)核报制度各办班(短期培训班次)部门每季度末月20日前,须向财务科提报各种培训班次的费用清算情况,并与财务科一起进行核实,配合财务科向主办部门(单位)清算。各办学(学历教育班次)部门每月下旬,须向财务科了解学员缴费情况,并负责催缴。学员缴费及催缴情况纳入班主任经济责任制考核。第七条实行单班核算。各种短期培训班次的日常费用支出须在开办前提报预算,在《
7、办班申报表》中填写清楚;原则上4在开办期间不予报销,在该班结业后一周内集中一次报销。其他科室涉及该班的直接费用支出,照此办理。各种短期培训班次集中报销时,须填写《办班实际收入支出报告表》(详见附件三),对超出预算的项目支出作出具体说明,经财务科审核签字后,报校领导参阅。其他科室涉及该班的直接费用支出,承办科室和财务科须纳入该班实际支出。第八条建立健全各种基础工作台帐短期培训班次要按照局有关规定或主办部门(单位)的要求,切实抓牢抓实基础工作。每期班结业后,要及时纳入办班统计,建立起由教学计划安排、学员名册、培训时
8、间、考勤考核、收费办证情况等组成的基础台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学历教育班次要按照主办院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日常教学组织管理,做好学员名册、教材征订与发放、考勤考试、学籍管理等基础台帐。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始后一个月内,各办学部门须向财务科提交各种班次的学员名册、收费标准等基础资料,新开办的学历班,须同时提供办学协议。第九条本《规定》自十月一日起纳入《办班组织管理办法(暂行)》一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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