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970852
大小:7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7-16
《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市场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国务院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
2、四条 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协调本市的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招投标工作的行政监督管理。 评标细则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其他职责分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34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招投标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其他建设工程由建设、经贸、财政、国土、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
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工程招标必须具备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招标。 第九条 鼓励招标人委托具有招标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招标人,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招标发包内容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4、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标底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审。财政性资金投入或配套投入的建设项目,其标底应由财政部门审核。 第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招标,必须按照基建程序办理,做好前期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已办理报建手续; (三)已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四)具有持证勘察设计承包商勘察设计的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已验证基本落实,能保证在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的需要。 第十一条 从事工程
5、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按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事与其业务范围、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招标代理的,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并接受其监督。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包括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等。 第十三
6、条 提倡对工程实行建设全过程或某一建设阶段的总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整体一次性发包,不得肢解发包。 第十四条 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并通过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或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 限额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1、石油、天然气、
7、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