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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4
《法制渗透教案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教学目标:(1)、了解环境描写的特点和细节描写的作用,赏析课文中“风雪”的描写。 (重点)(2)、理解林冲性格的转变是怎样随着情节的发展而完成的,学习在矛盾斗争过程中刻画人物。培养学生通过情节、环境、言行来分析人物性格特点的能力。(重点) (3)、了解封建社会“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事实及其必然性。(难点)(4)、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3条的相关知识。教学方法与策略设计:本课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提问法、讲授法以提问法贯穿始终,对重点问题加以启发。提出问题
2、的方式包括:课前设问,让学生课前收集资料。课上提问,让学生当堂回答。课下思考,课下思考主要倾向于开放性问题,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自我把握能力。教学过程:第一部分(引子,第一自然段): 林教头沧州遇旧知。 包括插叙和林、李对话。作用: 交代主要人物、事情起因。点明林冲与高俅的尖锐矛盾,说明林、李亲密关系,留下李小二感恩图报的伏笔。第二部分(开端,2─5自然段): 陆虞候密谋害林冲。 四个自然段: 陆虞候密谋策划,李小二疑虑警惕, 林教头识破阴谋,怒林冲买刀寻敌。矛盾的展开: 林冲刺配沧州后,高俅派陆谦追
3、踪而来,密谋策划,新的冲突酝酿。没有平铺直叙,设置悬念,没有交代来酒店的是什么人,而是通过李小二夫妻的观察,写出来人的鬼鬼祟祟(“二人一前一后闪将进来”),说话偷偷摸摸( “不叫”“你休来”“交头接耳”),手段卑鄙阴险(诱之以酒食,贿之以金钱,并“好歹要结果他性命”)。再写林冲根据李小二提供有关来人的身材、相貌、年龄等分析断定是陆谦, 使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林冲买刀寻敌,矛盾进一步激化。第三部分(发展,6─9自然段): 林教头接管草料场。 分为: 接管草料场──交割──沽酒。本段是由陆谦的谋害到林冲杀人报仇的
4、过渡,表面看,紧张形势缓和下来,实际上,事态正按照陆谦的预谋发展。表面上的平静掩盖着一场生死搏斗,预示着矛盾即将进入高潮,为后文埋下伏笔。第四部分(高潮和结局,10─12自然段): 风雪夜山神庙复仇。 三个自然段:破庙借宿──偶听真情──报仇雪恨。 林冲性格变化的转折点,与前文照应,特意安排“隔壁戏”,让陆谦等人通过对话把阴谋的主使者、原因、内容、执行经过,都不打自招作了全盘交代,是一份绝妙的“自供状”,也是促使林冲性格发生根本转变的关键。 本节以林冲的主要性格特征为线索,表现林冲由忍辱负重到奋
5、起反抗的思想发展过程,有力突出“逼上梁山”这个主题。在文学作品中,林冲快意手刃三贼,这是英雄的壮举。在现实生活中,这是违法行为。《中华人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具体分析如下: 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
6、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2、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其次,剥夺他人生命
7、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3、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
8、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希望同学们在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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