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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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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園中性別平等事件之處遇及注意事項新莊高中陳怡君99.5.13前言情色資訊無所不在學生與家長認知南轅北轍93.6.23公布性平法主要內涵:消極目標-禁止性別歧視積極目標-鼓勵平等與多元特殊關切-性侵害與性騷擾之防治依規定通報-人人有責校安通報、社政通報近年通報性侵及性騷案件統計404-13校園性侵害件數統計單位:件;%性侵害總計大專校院高中職國中國小特教學校95年件數2142666822812百分比10012.1530.8438.3213.085.6196年件數31324511893217百分比1007.6716.2960.3810.225.4397年件數38718104208
2、3324百分比1004.6526.8753.758.536.298年件數26912781333313百分比1004.462949.4412.274.83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404-13校園性騷擾件數統計單位:件;%性騷擾總計大專校院高中職國中國小特教學校95年件數145393544252百分比10026.924.1430.3417.241.3896年件數2094543783013百分比10021.5320.5737.3214.356.2297年件數25829721143013百分比10011.2427.9144.1911.635.0498年件數2672773985415百分比1
3、0010.1127.3436.720.225.62近年通報性侵及性騷案件統計98年通報之性侵及性騷案件性別統計404-1校園性侵害事件統計-按被害人性別統計98年單位:人;%總計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特教學校人數百分比總計37810011942045514女性23762.7971120298男性13936.7712383266不詳20.531-1--98年通報之性侵及性騷案件性別統計404-3校園性侵害事件統計-按加害人性別統計98年單位:人;%總計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特教學校人數百分比總計2171001174883212女性198.76131212男性19489.410707
4、33110不詳41.84-13--98年通報之性侵及性騷案件關係統計404-9校園性侵害事件統計-按當事人關係統計98年單位:人;%總計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特教學校人數百分比總計26910012781333313生對生25795.5412731293112師對生103.72-4321職員(工)對生20.74-11--生對師-------生對職員(工)-------校外人士對生-------98年通報之性侵及性騷案件關係統計404-10校園性騷擾事件統計-按當事人關係統計98年單位:人;%總計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特教學校人數百分比總計2671002773985415生對生207
5、77.531352904012師對生3713.8611104111職員(工)對生145.2434232生對師83-62--生對職員(工)---1---校外人士對生-------前言校園性侵或性騷事件發生以國中居冠,高中職次之,以關係而言學生對學生居大多數校園性侵或性騷事件之類型師生之間學生之間同儕之間性平處遇相關重點符合行政程序具名檢舉,接獲申請調查時於2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或檢舉人是否受理進行通報(24H)、召開性平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結果於性平會報告並做懲處建議依據建議-教評會(涉及改變身分)或考績會結果通報報告書寫方式-A版:調查逐字稿;B版:代號保護所有過程資料以密件封存性平
6、處遇相關重點組織之適法性成員女性佔委員總數1/2以上(性平法第9條第1項)調查小組女性佔成員總數1/2以上,具性侵或性騷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人數比例於學校應佔成員總數1/3以上,於主管機關則1/2以上(性平法第30條第1項至第3項)專家之資格:持有主管機關調查知能培訓結業證書或處理相關事件有具體績效,且經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校園性侵或性騷防治準第16條第1項)性平處遇相關重點職權調查原則性平會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進行之影響(性平法第30條第4項、校園性侵或性騷防治準第22條第1項)調查程序,不因行為人喪失身分而中止(校園性侵或性騷防治準則第22
7、條第2項)申請人撤回申請調查時,學校或主管機關得繼續調查處理(校園性侵或性騷防治準第17條第1項第3款)行政機關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行政程序法第36條)性平處遇相關重點當事人充分陳述原則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但應避免重複詢問。(性平法第22條第1項)第一項懲處涉及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應給予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性平法第25條第3項)性平處遇相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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