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和封建社会的衰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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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史湖北大学第十四章明清: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和封建社会的衰弱(下)一、清初的政治与经济二、帝国斜阳:康乾盛世内府抄本《懿贵妃遇喜档》一、清初的政治与经济1、大一统的实现2、清初政治3、清初经济政策1、大一统的实现清朝的统一,实际上是先统一了满族的地区,即广义的满洲;再统一汉族的地区,即明王朝的故土;再统一蒙族地区和蒙族所统治的维藏等族地区,是满、蒙、汉三区的统一。谭其骧(1911—1992)《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1)平定三藩之乱康熙十二年(1673年),平西王吴三桂起兵反叛。1674年,靖南王耿精忠、平南王尚

2、之信皆反。1678年3月,吴三桂称帝,8月,病死。1679年10月,吴世璠自杀,叛乱被平定。1661年,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收复台湾。1681年,郑经病逝。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军渡海攻克澎湖,郑氏集团首领郑克塽(1670—?)请降。台湾设府,下辖三县。(2)统一台湾(3)稳定对西藏的统治间接管辖——直接管辖五世达赖喇嘛银像顺治九年(1652),达赖喇嘛五世赴北京朝见顺治帝。次年达赖返藏时,清朝册封达赖喇嘛五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从此确立了历代达赖喇嘛都必须经过清朝中央册封的制度。敕封达赖喇嘛之“金册”五世达赖喇嘛金印册立

3、班禅康熙五十二年(1713),清廷派人入藏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喜为“班禅额尔德尼”,从此正式确立了“班禅额尔德尼”这个称号以及班禅在西藏的政教地位。班禅印雍正五年(1727),设置了两个驻藏大臣。驻藏大臣的设置,标志着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隶属关系的进一步加强。乾隆十六年(1751),建立政教合一的西藏噶厦地方政权,噶厦在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的领导下处理西藏政务。并确立了在西藏长期驻兵的制度。乾隆五十六年(1791),设立“金瓶掣签”制度。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西藏章程》。金写本藏汉合璧经策康熙征噶尔丹记功碑康熙二十九年(1690),噶尔丹攻入内蒙古。康熙16

4、90、1695、1697年三征漠北,在乌兰布通、昭莫多等地大败噶尔丹。噶尔丹兵败自杀。(4)平定准噶尔部(5)民族政策“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分而治之”、“众建而分其势”中国抚驭远人,全在恩威并用,令其感而知畏,方为良法。若如明季汉官,当外藩恭顺,则藐忽而虐侮之,或且勒索滋虐,及其有事,则又畏惧而调停之,往往激变,率由于此。……少其地而众建之,既以彰赏罚之典,又使力少不能为乱,庶可宁辑边陲。”《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一六2、清初政治(1)剃发令顺治二年六月丙寅谕礼部曰:向来薙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

5、,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此事无俟朕言,想天下臣民亦必自知也。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致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绝不轻贷。(2)整顿吏治。“安民之本,首在惩贪”。(3)招揽人才,打击江南文人反抗势力。顺治十四年(1657),“科场案”。江浙文人涉丁酉一案不下百辈,社局于此索然,几几乎熄灭矣。3、清初经济政策(1)重建赋役制度。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免。顺治14年(1657),制定《赋

6、役全书》。同时,丈量土地,编鱼鳞黄册。康熙51年(1712),下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7年(1729),全国范围内实行“摊丁入亩”。(2)奖励垦荒。(3)圈地与逃人。清朝入都北京后,为解决八旗官兵生计,决定强占北京附近的土地,遂下圈地之令。圈地主要在近京三五百里内的顺天、保定、承德、永平、河间等府(今北京、河北北、中、东部及辽宁西南部地区)进行,圈占总数达十六万多顷。康熙二十四年(1685)作出永远不许再圈的决定凡旗下男妇逃者,一次黥其右颊,鞭一百归主;二次黥其左颊,鞭与归主如初。三次则论死归刑部。窝逃正犯,照例拟绞,妻子家产籍没,窝家的邻居流徙边远,有

7、司以上各官分别处分。设兵部督捕衙门,专掌缉拿盗贼和逃人。康熙二十五年规定,改三次逃人给宁古塔穷兵为奴。康熙三十八年,裁撤兵部督捕衙门,督捕事宜归并刑部办理,将逃人案件逐渐与其它刑事案件同等看待。雍正二年(1724)规定,逃人在某地居住不到一年,窝主等俱各免议;超过一年,责三十板。二、帝国斜阳:康乾盛世1、君主集权的发展2、社会危机[美]孔飞立《叫魂者——中国1768年的一场巫术恐怖案》(1989)1、君主集权的发展1、尊君卑臣4、军机处2、秘密立储5、内务府3、奏折制度6、督抚制度君主集权的发展尊君卑臣明大臣四拜或五拜,清大臣始有三跪九叩之礼。明大臣可以侍坐,清

8、大臣则奏对无不跪。明六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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