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解用人单位如何行使调岗权

案例精解用人单位如何行使调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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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精解用人单位如何行使调岗权【裁判要旨】1.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单方调岗权外,用人单位行使调岗权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已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可认定双方当事人以实际履行变更了岗位约定。2.劳动合同中关于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或绩效考核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一般认定有效,但用人单位依据该约定行使调岗权时,应当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基本案情】卓某于1997年6月24日入职某有限公司,任职部品一部烤漆课一厂人工线组喷B班班长。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卓某工作岗位为"员工",卓某同意某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绩效考核随时进行调整。2007年

2、6月2日,某有限公司通知卓某于2007年6月2日9时起到成一课A组A3班支援工作。卓某不同意到新岗位工作,消极怠工。2007年6月5日、6月6日某有限公司分别以"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上班怠工,擅离职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及"上班怠工,擅离职守"为由给予卓某记大过两次的处分。2007年6月6日某有限公司以卓某记满二次大过,将其开除处理。后卓某申请仲裁,请求某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裁判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认定,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卓某同意某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绩效考核随时调整其工作岗位,某有限公司因工作

3、需要将卓某调整到邻近部门支援工作,属于情理之中,也没有证据显示卓某调整工作岗位后工作条件因此发生改变或工资报酬有所降低,故某有限公司对卓某工作的调动没有违反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不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某有限公司向卓某发出岗位变动的通知后,卓某拒绝到新岗位工作,消极怠工,某有限公司因此对卓某两次记大过处分并予以开除处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无需向卓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实务评析】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企业行使调岗权是否合法有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需要另行安排或者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企业另行安排或者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能对劳动合同的所有相关问题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且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用人单位自身的战略调整或者劳动者本身健康状况或生产技能等原因,需要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变更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5、和程序。调岗是对劳动者工种或职务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在处理调岗问题时会遇到岗位约定不明的情况。用人单位为便于管理不愿细分岗位,如生产性企业将所有岗位分为"管理"、"操作"两类,服务行业将所有岗位称为"服务",甚至有的用人单位在岗位一栏中直接写明"员工"。这种行为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关于约定工作岗位方面的权利,不能体现劳动者的择业意愿。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根据劳动者调岗前后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工作内容,认定是否属于岗位变动。如果调岗前后的工作内容在劳动强度、技术要求、劳动报酬等方面与原来的工作内容有较大差异的,应认定为

6、调岗。调岗一方面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会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务高低等因素发生变动,因此,企业的调岗权既关系到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又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维持一个平衡点。企业调岗的行为是否有效,需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讨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劳动者岗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规定是适用于用人单位另行安

7、排或者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一般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必须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经劳动者同意后才可作出变更,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立,此时变更之后的劳动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以实际履行变更合同约定。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此时若劳动者已调整到新的岗位上班,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该实际履行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劳动者默示同意用人单位的调岗决定?我们认为,岗位调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故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调

8、岗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已转到新的岗位上班的,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需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安排,对于用人单位作出的调岗决定实际上没有多少拒绝的权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调岗的,即使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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