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法概述

日耳曼法概述

ID:39342828

大小:424.32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01

日耳曼法概述_第1页
日耳曼法概述_第2页
日耳曼法概述_第3页
日耳曼法概述_第4页
日耳曼法概述_第5页
资源描述:

《日耳曼法概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一、日耳曼法概述(一)概念恩格斯在论及日耳曼法时曾指出日耳曼的法律,即古代的马尔克法律。马尔克是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时期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农村公社组织,其兴衰大约在5世纪至9世纪。因而日耳曼法指公元5-9世纪以马尔克为主要制度的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时间范围Era:(讲解历史发展)日耳曼既不是一个民族,也算不上一个种族,,日耳曼人是古代一些语言、文化、血缘和习俗相近的民族(部落社会)的总称。古罗马人将公元前2千年到约4世纪生活在欧洲北部和中部,使用日耳曼语族的各种语言的民族,统称为日耳曼人。公元4世纪因匈奴人西征,日耳曼各部落开始向南涌入罗马

2、帝国境内公元5世纪日耳曼人进行民族大迁徙,大举进犯西罗马帝国,建立自己的王国,史称“蛮族国家”(罗马人把居住在其国家东北方的外来部族称为“蛮族”,这些外来部族中人数最多的是日耳曼人、克尔特人和斯拉夫人)公元5-9世纪是从日耳曼人建立国家到欧洲封建制度基本确立的时期地域范围Geographicalscope:(加地图)古代日耳曼人所建立的国家,包括:法兰克、勃艮第、伦巴德、西哥特、东哥特、盎格鲁·撒克逊、斯堪的纳维亚等人建立的国家;性质Nature:日耳曼人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的,因此,日耳曼法是早期封建制度形成时期的法律,既表现出封建法律的特征,又保留

3、着原始社时期习惯的残余。同时,由于它是在以基督教为国教的罗马地区形成和发展的,所以又受到罗马法和基督教会法的影响。(一)形成与发展日耳曼法是日耳曼各部落在侵入西罗马帝国、建立“蛮族”国家的过程中,在罗马法和基督教教会法的影响下,由原有的氏族部落习惯发展形成的。1、原有的部族习惯2、“蛮族”法典(成文化)3、与罗马法的并存与融合4、王室法令的发展1、原有的部族习惯:日耳曼人在民族大迁徙之前,解决纠纷、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靠在氏族部落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没有文字记载,而是口授心记、代代相传下来的、在日耳曼征服罗马建立国家之时,他们的风俗习惯就相应转变成

4、法律。比如西哥特王国的的法律源于西哥特人的习惯,法兰克王国的法律源于法兰克人的习惯,最初,各王国的法律仍然是不成文的,口耳相传,和道德规范没有明显的区别,被称作习惯法。2、“蛮族”法典:法典编纂原因:(1)征服西罗马之后,各部族的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政治面临新问题。为强化统治,需要对传统习惯做出调整。(2)罗马法典编纂的传统的影响。日耳曼人逐渐接触罗马法,以罗马法为范本,模仿罗马历代皇帝的做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成文法典。(3)日耳曼各部族在建国前后开始信奉基督教,各部族皈依基督教后,需要使原有的习惯和教义教规相协调。法典代表:在西南欧地区,法典编

5、纂集中在5世纪至9世纪,具有代表性的包括:西哥特王国:是日耳曼人于罗马帝国境内建立的第一个王国。其法律在日耳曼法的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并且具有鲜明特色。与其他日耳曼部落的立法相当程度地尊重古代习俗不同的是,西哥特法律中所保留的日耳曼人原始习俗甚微,而无论是早期的被誉为“5世纪最好的立法杰作”的《尤列克法典》,还是后来的《西哥特法典》,都明显体现出受罗马法影响的特征。勃艮第王国:颁布的重要法典为《勃艮第法典》与《勃艮第罗马法》,前者具体适用于勃艮第人之间、勃艮第人与罗马人之间的纠纷,后者则仅适用于罗马人之间的纠纷。《勃艮第法典》为最有影响的蛮族法典之一,即使在王

6、国被征服后很长时期,它仍继续在勃艮第人中保留发挥其效力,而且它还反映了日耳曼法与罗马法相融合的显著特征。法兰克王国:法兰克王国是欧洲大陆最为强大、存在时间最长的日耳曼王国。它所编纂的《撒利克法典》在蛮族法典中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是5世纪到9世纪蛮族法典的典型代表。反映出法兰克社会向封建制过渡的状况,也是法兰克人最早的成文法典。代表法典影响西哥特王国《尤列克法典》《西哥特法典》保留的日耳曼人原始习俗甚微,都明显体现出受罗马法影响的特征。《尤列克法典》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最早尝试勃艮第王国《勃艮第法典》《勃艮第罗马法》十分有影响的蛮族法典,即使在王国被征服后很长时期

7、,它仍继续在勃艮第人中保留发挥其效力,而且它还反映了日耳曼法与罗马法相融合的显著特征。法兰克王国《撒利克法典》在蛮族法典中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是5世纪到9世纪“蛮族法典”的典型代表。反映出法兰克社会向封建制过渡的状况,也是法兰克人最早的成文法典。因此,看出蛮族法典的共同特点其一,除不列颠和北欧的法典使用了本族文字外,其他的都用拉丁文写成;其二,在内容结构上,都是诸法合体的法典,民刑不分,程序实体合一,并主要集中在对人身和财产的保护方面,没有全面反映法的内容;其三,规范的内容都是具体确定的,不具抽象、弹性的规定。2、日耳曼法与罗马法的并存与融合:在西欧早期封建制时

8、期,各日耳曼王国存在着日耳曼法和罗马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