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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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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患交流与沟通刘振华中国医院协会质量管理专委会常委主要著作1993年,《误诊学》,80余万字1995年,《肿瘤预后学》,135万字2004年,《医患纠纷预防处理学》,70万字2005年,《医学人才学》,70万字2007年,《医疗风险预防管理学》,58万字2010年,《中国医疗质量建设》,58万字讨论要点1234医法博弈新的命题交流要素技巧艺术今天的讨论,希望大家把它看作是发现母题与追求慧根的过程,因为独立的思考比从众接纳更有价值,洞察力比知识更重要,感悟比理解更重要。我只想从我们的谈论中使大家得到新的感悟,这里没有经验可言,只有思考的角度和路径不同。一、医法博弈医患现状目前的医患关系之所以紧
2、张,是因为正常的人际关系被打乱,掺杂了利益关系,加上医学人为的缺失,技术设备的主导,医生关注点的转移,表现为居高临下式、主观驾驭式、挟持诱导式,从而导致了医患关系的恶化,使其法律关系成份上升。人际关系人际关系最重要的是平等与诚信,因为平等了就没有尊卑和伤害,诚信了就会有宽厚和包容,如果能把患者当朋友一样的平等对待,受到应有的尊重,语言就变得不重要。但是诚信不是绝对的,也并非没有技巧和限度,仍然需要学习。老子曰:“诚而不学为愚,直而不学为绞,勇而不学为乱,刚而不学为狂。”医患关系要讨论医患沟通,首先必须弄清医患关系。马克思说过:“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医患关系首先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是,由于
3、角色和地位的不同、利益的冲突,变成了特殊的社会法律关系。目前,医患关系的本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如信任度下降,警惕性增强,对抗性增加,这些通过沟通能缓解一部分,但不能完全解决。乱在多元目前医患关系之所以恶化,关键在于多元的法律解释和调解。医患关系涉及到两类当事人,一是医方,以医务人员、医院、卫生管理机关为代表;二是以患者、家属、单位、社会人群为代表。一旦发生矛盾,调解的法律基础是《民法通则》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原则而笼统,几乎没有医疗纠纷的内容,而《条例》又低于《民法》,所以,在解决纠纷中,常常是无法可依,出现多途径、多种解释、多种结果的混乱现象。法为何物法的作用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4、,由国家制定认可,受国家强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法规等。但解释应用法律大有学问(金钢经)。杜甫:美名人不及,美句法如何。墨子:法所若而然也(依照符合)。多方关注由于健康涉及到每个人,千家万户,从老到幼,从富到贫,从官到民,所以,社会关注的人多,吸引了媒体、法学界、社会维权人士等,一切想获得经济利益的人群纷纷介入医患关系之中。从而使医患关系更增加了复杂性。价值观的差异对于医务人员来讲,在利益和患者面前,我们强调的是科学和伦理,加上经济利益,而法的意识常常被淡化。由于科学伦理和法关注点不同,我们始终处在被动的地位。因为科学解决的是能不能,伦理解决的是该不该,法律解决的是准不
5、准。因此,面对现代的法律社会,我们必须学会学法、用法,用法的方法和价值观来指导临床。医强法弱在医患交流中,明显表露出医强法弱的现象。所谓医强,就是医生过分重视医的技术成分,忽略了法的作用。医学进步了,医院基础条件改善,但患者就医明显不便;医生的本事大了,过去不能治的病能治了,但设备的现代化使医患交流困难了;诊疗手段多了,患者的不信任增加。医务人员诊疗水平的提高、法制观念却没有随之提高,现代设备的影响使人为伦理被淡化了。谁为主导医患之间,谁为主导?尽管我们都认为现在的患者难侍侯、难对付,但归根结底医务人员仍是主导,患者有求于我们,需要我们帮助解除病痛。可见,市场经济、法制社会并没有改变医方在医
6、疗中的主导地位。医患双方出现目前的窘况,医方应该先反思。二、新的命题命题的由来说是新的命题,是因为过去并没有这样一个专门的命题,没有做过单独讨论。但近年来却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许多人讨论这个话题,并有了广泛的需求,也有些人开始在盲目的介绍经验和技巧。我认为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仅满足于技巧层面,想以此解决日益加剧的医患矛盾,即使是良好的愿望,但若不从本质入手,也是难以如愿的。为何谈沟通很明显,沟通是为了缓解和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的信任,使我们辛勤的工作得到理解和认可。因为目前不会沟通,或者说不会有效、恰当的沟通。本来沟通问题是历史文化传承下来的,不需要单独讨论,但现在传统的沟通没了,被
7、利益和冲突淹没了。如“温良恭俭、道德仁义礼”。困惑、尴尬与无奈近三十年来,医院基础改善,设备先进,医学进步,质量提高。但是,令人困惑的是医患关系恶化。医务人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尴尬与无奈。患者的不信任,社会的抨击不断,医务人员的安全随时都面临着危险。这究竟为何?使人百思不得其解。实际上,主要是我们用专业的眼光和价值观来对待医学面临的法学挑战。我们缺乏对法律的了解,不会应用法律手段。六月现象近两年来,六月份都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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