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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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81)教干字011号为了加强高等教育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师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合理计算教师的编制,切实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

2、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时,每周5天,每年暂按42周计算,应为1680小时(待校历待定后,按校历周数计算教师全年工作量)。高等学校应贯彻教学为主的原则。首先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实验室和教材建设、培养和提高师资等项工作。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全校

3、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左右。第二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注:下列的“计划学时”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1学时以1小时计)1、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的工作量;教授、副教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4~5)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7)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讲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6)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8)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需要助教讲课或助讲,可按讲师工作量的高限计算。(注:大班讲课超过一百二十人,工作量增加百分之二十)文科的某些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更新内容较多的章节,其教学工作量可按开新课计算。专任课外辅导工作量=计划

4、学时×3,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班数(注:专任课外辅导,是指某些教师只担任课程的辅导工作而不担任讲授工作。)2、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3~4)×班数(注: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课外答疑及批改作业。公共外语课每班为四十人左右)。3、体育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3~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辅导校体育代表队,每小时以1.5小时计算;辅导群众性体育群众活动,可按核准的实际小时计。4、辅导课、习题课、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的工作量:辅导课、习题课工作量=计划学时×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注:习题课每班学生为四十人左右)课堂讨论工作量=计划学

5、时×5;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注: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听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的工作量=核准的批改份数×(1/12~1/4)小时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的工作量=计划学时×(3~5);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组数(注:每组学生十五人左右)批改实验报告工作量=核准的批改份数×(1/10~1/3)小时1、批改中文、外文写作课作业的工作量=(1/2~1)小时×核准的批改份数2、指导实习、社会调查的工作量=(计划天数+教学准备天数)×(8~9)小时;其中野外作业天数×(9~10)小时(注:指导实习和社会调查的工作量,包括批改实习报告和

6、调查报告。)3、指导课程设计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5);学年论文的工作量=计划学时×(1/4~1/6)小时×学生人数。4、制图课讲课部分的工作量,按本办法第二条第1项计算;其练习部分的工作量,按本办法第二条第4项计算。10、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工作量:教授、副教授的工作量=计划周数×(5~7)×学生人数;讲师工作量=计划周数×(6~8)×学生人数。(注:指导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工作量,包括选课、答辩及有关工作。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原则上每个学生应有不同的选题,如数人选作相同,则从第二人起工作量减半。)11、期末考试、考查(包括出题、考前辅导、考试及阅卷)的工作量:考试=1

7、小时×90以内的学生人数+0.6×超过90的学生人数-90)考查=(1/4~1/2)小时×学生人数。(注:口试课程,可另加0.5×学生人数。)12、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的工作量:指导以学习课程为主的研究生的全年工作量=(40~60)小时×研究生人数。指导以论文工作为主的研究生的全年工作量=(160~220)小时×研究生人数。指导进修教师的全年工作量=(60~80)小时×进修教师人数。13、教学法研究(包括观摩教学、教研室业务工作会议及业务接待等)的工作量,每个教师可按80~120小时计入教学工作量。第三条教材和教学法资料的编写工作:教师为编写教材(如教科书、习题集、实验集、设计图

8、册、补充讲义等)所需的时间(包括出席教材编写会议),可按领导核准的工作时数计入教师工作量。教师从事各项教学法资料(如各种指示书、习题卡片、设计题目卡片、现场教学指示书及补充讲义、课外科技活动指导材料等)的编写工作,电化教学及其他教具、模型、演示设备、教学用图表及幻灯片的绘制、制作等工作,应按核准的实际需要时数计入教师工作量。第四条专职或主要从事科研、生产、实验室(包括实验建设和准备新实验)等工作的教师,每学期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实行上班制,每日8小时计,计入教师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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