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税会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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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营业税会计第一节营业税概述第二节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三节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营业税征税范围主要涉及:提供应税劳务(包括提供一般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第一节营业税概述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注意: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扣缴义务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

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二、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注意理解:1、境内2、有偿“有偿提供或转让”我国现行营业税法中所称有偿提供或转让,是指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但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境内提供或转让”(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劳务接受单位所在地和劳务提供单位所在地(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3、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2009年9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该文件对各界期盼已久的跨境劳务的营业税处理事项进行了明确。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该条款可被视为现行营业税应税行为的例外性豁免。财税[2009]111号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

4、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税目征收范围税率一、建筑业二、金融保险业三、文化体育业四、娱乐业五、服务业六、转让无形资产七、销售不

5、动产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包括邮政储蓄。营改增: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纳入试点包括表演、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营改增扩围:影视服务改征增值税,含影视制作、发行、播影)和体育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其他服务业。不包括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6、、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原规定是经营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其中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与文化体育业和转让无形资产有交叉)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2012年营改增试点: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商誉、著作权转让纳入增值税)销售建筑业及其他土地附着物3%5%3%5-20%5%5%5%(一)8个税目: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部分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2012年开始的营改增试点:6+1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

7、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2013年8月1日全国试点;7+1影视服务2014年1月1日继续扩围:9+1铁路运输业、邮政2014年6月1日继续扩围:电信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

8、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特殊规定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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