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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1
《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的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解读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69号)以及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青城政办发〔2015〕4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一、制定背景(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不容乐观。近年来,从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来看,很多行政案件出庭应诉
2、的往往是律师,而不是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的工作人员,对这种“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往往会形成“当家不理事,理事不当家”的尴尬局面,难以准确把握时机、适时协调,不利于行政争议的及时化解。(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而依法行政的关键又在于各级行政首长。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4(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
3、定职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决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决定》强化了行政机关出庭义务,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应当出庭应诉。二、现实意义(一)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把手”出庭应诉,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事实、法律和程序方面进行全面的掌握和考量。通过出庭应诉,可以促使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化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从而进一
4、步提高决策水平。(二)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对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尊重和对其合法权益的重视。在诉讼中,许多行政相对人觉得自己与行政机关“一把手”平起平坐,实现了诉讼地位的平等性,在心理上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大大缓和了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有利于行政纠纷的解决。另外,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对行政相对人存有异议之处耐心解释,对机关本身存在问题之处虚心改正,真正地从源头上化解了官民矛盾,能更好地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有利于培树法治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4以积极的态度出庭应诉,既是对群众和法律的
5、尊重,也是法治政府良好形象的展示。行政负责人作为被告出庭,在社会上会产生表率作用。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行政机关尊重法律、尊重公众的做法会越来越多地赢得民心,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三、主要内容(一)明确了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范围。《制度》规定了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二)明确了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制度》第四条明确列举了三类由局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一是对本机关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区政府法制部门、人民法院就本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建议的案件;三是主要负
6、责人认为应当出庭应诉的其他案件。其他行政诉讼案件由局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明确了本机关其他出庭人员范围。《制度》第五条规定,出庭应诉除局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出庭外,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代理本局出庭参加诉讼。受委托人员一般在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科室负责人或直接负责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中产生,也可委托1名律师作为代理人一同出庭应诉。不允许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四)明确了本机关内部应诉工作职责。应诉工作实行“谁许可谁承办、谁处罚谁承办、谁决定谁承办”4的原则。《制度》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对此作出明确界定:一是局法规科室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和应诉准备工作。二
7、是局办公室应及时将收到的起诉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转给局法规科室办理。三是承办科室应及时确定提供参与应诉工作的人员名单,组成应诉工作小组。(五)明确了应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制度》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应诉工作小组一般由局分管负责人,局法规科室负责人、承担具体法规业务人员,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科室负责人、案件具体执行人员组成。应诉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六)明确了各项应诉准备工作的时间节点。《制度》十二条规定,应诉工作小组应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完成下列工作:一是2日内组建应诉工作小组;二是7日内准备好应诉材料;三是12日内由主要负责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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