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868899
大小:29.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6-20
《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企)发[2005]182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部、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指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科技三项费用(不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是自治区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科研项目补助资金,是实施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是: (一)科技攻关计划 (二)科技
2、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计划 1、星火计划 2、火炬计划 3、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三)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四)促进自治区科技事业发展的其它科技计划或项目。 第三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由财政厅、科技厅共同管理。财政厅:负责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管理。会审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科技厅:负责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管理。发布项目(课题)指南和组织项目(课题)申报、评审、招标,编制年度项目(课题)计划,对项目(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验收。 第四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要坚持集中资源、突出
3、重点的原则,对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攻关、研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第五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使用应体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既要注重提高科技发展水平,又要注重培植财源。 第六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要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七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具有较强自主研究开发能力,具备较好科研条件的科研机构(包括转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进行产学研结合。围绕着制约产业进步和企业发展的技术障碍进行联合攻关,并进而推进技术成果转化。
4、第八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课题)实行招投标和专家评审制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咨询作用。 第九条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对确定支持的项目(课题)应在宁夏财政网、宁夏科技网公示,接受社会及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 根据项目类型、课题规模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项目(课题)按照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两种方式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具体方式视项目(课题)情况确定。 第二章 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课题)均可申报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第十二
5、条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接受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课题)的申报。 自治区各厅(局、委、办、院)、国资委监管的各区属企业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企业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课题)的申报工作;各市县科技局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辖区内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课题)的申报工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申报项目(课题)时,项目(课题)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申报项目(课题)材料,并编制项目(课题)预算。 项目申报单位编写的项目(课题)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附件。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编写的项目预算应当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认真编报,
6、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项目(课题)预算要求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或择优遴选有关科技评估中介机构,对拟组织实施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课题)材料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五条 项目(课题)确定可引入招投标制度。对涉及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可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课题)单位。 第十六条 自治区科技厅根据专家或科技评估机构的评审或评估意见,综合平衡并经公示后,会同财政厅审定并下达项目(课题)计划。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实行合同制管理。自治区科技厅在下达项目计划时
7、应与项目(课题)单位签订合同书,并送财政厅备查。 第三章 资金的下达与使用 第十八条 自治区财政厅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文件下达资金。各厅(局、委、办、院)、国资委监管的各区属企业的资金,由财政厅通过国库直接拨付到项目(课题)单位;市县的资金,由财政厅直接划拨到市县财政局,由市县财政局把资金拨付给项目(课题)单位。 第十九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课题)单位必须按项目计划使用资金,未经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需向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上报并经批准后方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