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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9
《台湾塑化剂的启示(肖伟律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台湾“塑化剂”的启示肖伟律师台湾“塑化剂”突然闯入台湾食品业界,已发现受塑化剂污染的产品超过500项,成为30年来最严重食品掺毒事件。关于“塑化剂”和“起云剂”声势浩大的行政执法和法律行动随即展开,遂有心得如下: 一、行政执法和法律行动雷厉风行 1.市政府表态:“围剿”塑化剂已成为台湾各县市政府的头等大事。政府将分成“源头管理、流向管制、业者自清”三个层面因对,对于最上游的原料业者,定会重惩重罚不手软,中间的供应商须清楚交代所有问题原料流向,不能有任何隐瞒。 2.工商监管:撤销宾汉等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加强食品源头追查、食品履历设立等。 3.免费检测:勒令受
2、污染产品下架,主要县市政府向公众提供了免费检验食品塑化剂的服务。 4.药监部门:岛内食品药物管理机构统计,5月31日凌晨,全台共突击检查了107家通路商,对违规情节轻微者给予口头警告,或是开出劝导单,对情节严重者则予以重罚。 5.司法部门:赖俊杰、陈哲雄夫妇被捕,修正法律卫生监管法、根据危害程度将此类事件分警告、罚款、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未遂)直至死刑。 提案“修法”,如在食品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质者,最高罚款500万元(新台币,下同);若致人于死,则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不得假释、减刑或赦免。 除提高行政处罚外,提高为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上限由现行90万元提高
3、到1000万元,并加重过失犯刑期。唯有将相关罚锾及刑责与“消基法”及“刑法”接轨,才能有效遏阻不肖商人因刑责太轻有恃无恐,遂行危害民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不法行为,修正草案中将罚锾提高为50万以上、500万以下,且可以“连续处罚”。 目前还有台当局行政部门“修法”可望于7日的程序委员会,一同排入议程,并于10日径付二读,再并案协商,希望在14日本会期结束前完成“修法”。 二、呼唤国内政府执法措施 鉴于台湾有毒起云剂生产链已存在多年。有专家建议,大陆相关部门也应对相关食品进行排查,并对消费者的血液进行抽查调查,以确认危害性及危害范围。 1.质检总局:公布台湾受塑化剂污染的问题
4、企业及产。问题产品一律暂停进口。 国家药监局紧急通知,要求暂停生产和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两种保健食品。 2.千元检测:北京多家检测机构表示可对食品中塑化剂含量进行检测,一个样本检测费用至少在千元以上。 国家食品质监检中心人员称,一般情况检测费为2100元,加急的话,检测费涨到3100元,1个星期可拿结果。 海淀区的国家食品质监中心报出的检测价格为:一般情况1000元,检测时间7-10个工作日,加急检测价格为1500元,5个工作日出结果,可以对16项塑化剂检测。 刘兆平介绍说,我国有风险监测计划,对一些重点产品和重点化学污
5、染物进行常规监测,“一旦发现这些问题,我们会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启动预警和风险警示。”(梦话) 2.专业机构: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柳春红副教授及其同事最近被《食品科学》杂志接受的一篇论文称,市售方便面和方便米粉存在不同程度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污染。 三、安全机制 1.防控机制:政府、工商、药监、专业机构、司法立体参与防控,可以由点到面,针对具体案件(三鹿、双汇、地沟油),还有号称大企业的........,让学生喝了多大几百人发癔症的事件,都是防控基点。 2.处罚机制:行政罚款、吊销执照、停产停业、追究法人代表的刑责
6、。 3.加强执法:执法必须与利益切实脱钩。司法行政执法既是公务活动,更体现法律活动,是不能与利益挂钩的。 罚没收入按规定该随案移送的必须随案移送,不允许中间截留和挪用。所有罚没收入最终必须全部上交财政。只要真正弄清实际支出,罚没收入全部交了财政,在总体上不会增加财政支出。 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社会,法治完善(执行不执行另算),在“塑化剂”问题上还是“风平浪静”,双汇广告又热播中央一套,啥政府权威制度、政府职责皆“烟消云散”,不知道还有多少“瘦肉哥”在横行、潜行, 青川震后救灾款被挪用,善款不善用。 专业机构的道德尚存、大陆政府检测机构还在借机敛财、政府主管部门还在“抽点执
7、法”、关联部门沉默居多,税收都被用于改善公务员生活和提高节日费,都吃晕了,连基本的职责都忘掉了。 千元检测成本谁承担,政府、企业、个人亦或玉皇大帝划拨?都不出咋办?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行政、司法、公共机构都改成利益第一、职责第二了,破船尚能载人、走一步算一步 行政、司法、公共机构都是合格的“撞钟和尚”,不知道“社会寺庙”香火可好? 尊敬的政府领导:隔海相望,我们不应该做点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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