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产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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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土地财产法概述第一节土地产权概述第二节土地所有权第三节土地使用权第四节土地他项权利第一节土地产权概述产权:即财产权利或财产权财产:《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担保法》第92条);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一、产权二、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为私有财产撑起“保护伞”三、土地产权体系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派生出的权利束土地产

2、权权利束自物权他物权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相邻关系权第二节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二、国家土地所有权三、集体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1、涵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作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属财产权的范畴。法律上,土地所有权包括两个层次: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土地所有权权利。(1)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这种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是指不同类型的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或者依照全体人民的意志规定的一定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法律关系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2)土地所有权权利土地所有权人依法

3、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权能结构—不同权利可以分离占有权:土地所有权主体对其土地的掌握和控制权利。使用权:按照土地的性能和用途进行事实上的利用的权利。收益权:基于行使土地所有权而取得的经济收入、利息的权利。处分权:决定土地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命运的权利,尤其是决定所有权的命运。3、特征:主体特定性;客体不可移动性—不动产性;所有权交易的限制性;权属的稳定性;土地所有权权能的可分离性4、基本类型: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二、国家土地所有权1、取得—建国后的继承、没收、征收、征用、立法直接取得等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主体单一性权能完全性和绝对性

4、权能可分离性权利单向流入性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土地管理法》第8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4、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与保护行使: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三、集体土地所有权1、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演变农村土地私有—集体公有—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2、特征主体多样性—(乡镇、村、村民小组)权能不完全性权利单向流出性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

5、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4、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与保护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全乡(镇)成员行使;由村民委员会代表行使;由村内集体内的全体成员通过成员大会行使。案例分析1:1987年西亭村第一村民小组将一块近40亩的土地发包给本组村民陈某和李某,二人将这块地开发为鱼塘,后又转包给非本组村民叶某经营,并收取了转让费。1994年11月17日,叶某与西亭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村委会将第一小组这块地发包给叶某,每年承包金1200元,承包期限30年。合同还约定,承包

6、期间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此地,叶某有权享有自己投资的开发基建费及农渔牧副业的赔偿费。合同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1995年至2005年,叶某每年向村委会缴纳承包金,并在这块地上经营水产养殖。2006年初叶某所承包的近40亩地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用,这块承包地获得地上物补偿金和奖励金合计人民币69.64万元,款项划拨至西亭村村委会账户上。叶某经过多次交涉都未能领到这一款项,于是将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起诉到法院。被告西亭村第一村民小组表示,40亩低产田属第一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村委会无权将这块土地发包给非本小组村民。因此叶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这块土地的

7、补偿金应归第一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西亭村村委会则表示,因叶某与第一村民小组就该补偿款存在争议,故暂缓支付。你认为法院将如何判决?理由?林某于1983年迁入某村,后即分到土地,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因当地经济开发,1984年该村的部分土地被占用。该村村民代表大会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认为赵某是后迁户,遂决定林某享有其他村民所得土地补偿费数额的50%。林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村委会停止侵权,并补发少分的土地补偿款及迟付利息。村委会表示土地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实质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涉及村民利益,依法属于村

8、民自治范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有权决定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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