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网络犯罪立法简析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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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国网络犯罪立法简析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刘守芬房树新    自1986年我国破获第一台计算机犯罪案件后,此类案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1994年我国接入INTERNET入口后,各类网络犯罪纷纷出现。1997年我国修订了的《刑法》,规制了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明确了利用计算机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但实事求是地说,1997年恰是各种网络危害行为初登我国之际,人们(包括立法者在内)未曾预见到其后来发展到这般严重的地步,故现行《刑法》遇到了巨大的挑战。本文选择了欧。美、亚、澳四大洲的八国有关网络犯罪的主要立法加以简介和评析,以期为我国的网络犯罪刑事立法

2、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性意见。  一、八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状况简介    1.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计算机犯罪和较早、较细制订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法律的国家。1978年8月,美国佛罗里达州第一个通过了《佛罗里达计算机犯罪法》,内容包括侵犯知识产权、侵犯计算机装置和设备、侵犯计算机用户等项犯罪以及惩处的规定。随后,美国有47个州相继颁布了计算机犯罪法。在联邦一级,1984年10月,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非法入侵以及计算机诈骗与滥用法》,其后分别于1986、1988、1989、1990、1994、1996年数次对其作出修订,最后形成《计算机滥用修正案》。该修正案的内容后被纳入《

3、美国法典》第18篇“犯罪与刑事诉讼”第1030节“与计算机有关的欺诈及其相关活动”中。该节规定以下六种行为可构成计算机犯罪,(1)故意在无授权或越权的情况下进入计算机系统并获取特定种类的信息;(2)故意无权进入美国政府的计算机系统并影响了系统使用;(3)以欺诈为目的进入受保护的计算机从而获取任何有价值之物;(4)故意在受保护的计算机中植入程序或信息造成损害、任何无权进入计算机而造成损害的行为;(5)利用密码或类似信息进行欺诈以进入无授权的计算机,并且行为影响了州际或国际贸易;或所进入的计算机为美国政府所使用;(6)以破坏计算机系统为威胁而敲诈钱财。此外,1996年2月,美

4、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正当通讯法案》。该法案禁止有意使用计算机给未成年人提供不正当资讯以及故意干扰通讯接收的行为。与此同时,美国联邦许多相关法律也都增加了规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内容。这些法律包括:《版权法》,《国家被盗财产法》,《邮件与电报诈欺法》,《电信隐私法》,《儿童色情预防法》等等。  2.英国  英国与计算机网络犯罪相关的法律主要有:1984出台的《数据保护法》,该法较为完整地概括了数据保护的内容:个人数据的保护、数据处理标准化的加强、计算机及其资源滥用的防止、国际贸易安全的保证等,如规定:所有经过英伦三岛的数据,不管这些数据是何处处理的,都在控制保护之列。1984年

5、的《警察与犯罪证据条例》对计算机生成的文件资料能否作为控诉犯罪、揭露犯罪事实的证据作出了明确。该条例的第69节规定,只有系统管理员提出证言的下列数据才能提交法庭:其一是对于由计算机生成的文件资料,若对方提不出正当理由说明该资料是由于使用计算机不当所产生的,该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其二是在整个产生文件资料期间,计算机运行正常,如不正常,但在任何方面都不影响打印输出文件的生成或内容的准确,该文字资料可作为证据。但若文件内容太少,则不能作为证据;其三是警察有权进入计算机犯罪现场搜索和取证。1990年生效的《计算机滥用法》规定了三种犯罪类型:(1)未经授权接触计算机资料;(2)意图犯

6、罪或意图协助犯罪而未经授权接触计算机资料;(3)毁损、破坏或修正计算机资料或程序。1996年9月,又颁布了《三R互联网络安全规则》,主要目标是为了消除网络中儿童色情内容和其他毒化社会环境的不良信息。该法规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信息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有关职责和义务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可操作性很强。所谓“三R”,就是英文“分级管理、举报告发、承担责任”(Regularity,Report,Responsibility),它简单明确地表达了控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三项基本措施。  3.德国  大陆法系国家传统上约严守罪刑法定主义,在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方面一般不采取特别立法的方式。联邦

7、德国即是采取修改《刑法》的方式来规制这类犯罪,1986年8月实行的《第二次经济犯罪防治法》对刑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有关防止计算机犯罪的条文,主要规定了计算机诈骗罪、资料伪造罪、资料刺探罪、资料变更罪、计算机破坏罪等罪名。其所针对的行为分为两大类:一是针对计算机系统信息处理过程的行为,即为获得不正当的财产利益而制作不正当程序、利用不正确、不完全或无权限之资料,或以其他方式干预资料之处理过程,影响资料处理结果而损害他人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针对计算机系统内的信息的行为,包括非法刺探受保护的资料或变更资料的行为。1997年6月,德国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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