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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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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常见问题1.养老保险金可以取出来吗?答:不可以取出,累计缴满15年并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以享受养老金。2.在深圳领取养老保险?是不是一定要有深圳户口?答:在深圳领取退休待遇不需户籍为深户,只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符合在深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即可。3.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需具备哪些条件?答:(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在深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4.非本市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吗?答:不能补交,可到居住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延缴延退。5.在多个地区就业过并参保缴费,当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应当在哪里领取基本
2、养老保险待遇?答: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6.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口,深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答:(1)、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2)、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3)、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
3、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确认参保权益,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7.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程序?答:(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
4、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8.职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出需提供的资料?答: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离开本市并办理跨省转移的可到当地社保局相应的社会保险征收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开具凭证的前提必须是申请人缴费状态为“停交”,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
5、请开具。如企业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停交手续,则需提供离职证明。委托他人申请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9.外地户籍员工把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在此期间非因工死亡待遇应按哪个地方的标准享受?答:外地户籍员工把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并办结了转移接续手续的,按我市标准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待遇由我市社保基金支付;未办结转移接续手续的,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非因工死亡待遇领取手续,按转出地标准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10.住院医疗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须带什么资料?答:住院医疗费用报销:(1)、医院原始收费收据(医保科收复印件,财务科收原件)(2)、医院
6、费用分类汇总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3)、疾病诊断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4)、门诊病历(验原件,收复印件)(5)、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6)、用人单位证明(急病住院报销的)(7)、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8)、参保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0)、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验原件,财务收复印件)(11)、如办理常住内地登记或市外转诊审核的,还应提供:(11.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1.2)《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
7、审核申请表》(11.3)、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11.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答:(1)、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2)、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3)、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做基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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