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漏洞及其补充_由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引发的深层思考

法律漏洞及其补充_由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引发的深层思考

ID:38179441

大小:197.53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5-24

法律漏洞及其补充_由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引发的深层思考_第1页
法律漏洞及其补充_由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引发的深层思考_第2页
法律漏洞及其补充_由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引发的深层思考_第3页
资源描述:

《法律漏洞及其补充_由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引发的深层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15卷第1期兵团教育学院学报vol115No112005年第1期JOURNALOFBINGTUANEDUCATIONINSTITUTEMar.2005X法律漏洞及其补充———由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引发的深层思考南景毓,马召伟(塔里木大学经管学院,新疆阿拉尔843300)摘要:目前,利用手机短信交往成为时尚。它虽然便利、快捷、廉价,但由此造成的侵权事件却越来越多,严重地损害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可现行法律对之无明确、具体、直接的规定,以至于难以很好地维护手机用户的利益。本文结合法律漏洞及其补充,从立法的必要性、

2、可行性、立法技术上的可能性论述对手机短信侵权进行民事立法,以保护手机用户合法权益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表明采用立法的形式弥补法律漏洞的观点,以求教于学界同仁。关键词:法律漏洞;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中图分类号:D9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548(2005)01-0013-02TheLawMistakesandItsSupplements———TheDeeplyThinkingArousedByCivilResponsibilityofMobile-TelephoneInformationTort

3、NANJing-yu,MAZhao-wei(CollegeofEconomicalManagementofTalimuuniversity,Alaer,Xinjiang843300,China)Abstract:Itisconvenient,fastandcheapbutitcausesmoreandmoretorteventsandseriouslyunderminespeople’shealthandthesafetyofproperty.Howeverthepresentlawcannotstipulate

4、itsodefinitely,specificallyanddirectlythatitishardtokeeptheuser’sbenefitswell.Combinedwiththelawmistakesandsupplements,thisarticleexpoundshowtopassthecivillawstowardstortofmobile-phoneinformationfromthenecessityandfeasibilityofmaking-lawandtech2nicalpossibili

5、tytoprotectthereasonabityandscientificalityoftheusers’lawfulrights.Keywords:lawmistake;tortofmobile-phoneinformation;civilresponsibility一、问题的提出人担忧。近年来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扰乱正常时下,手机已成为继报纸、电视、电台、网络之后社会秩序和侵权的事件越来越多,且有防不胜防的的第五媒体,并有后来者居上的态势。而利用手机发展趋势。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下面我们从现行法短信进行交往

6、,更成为一种时尚。2002年全球短信律的状况出发来讨论这一问题。发送总量是3600亿条,其中中国占900亿条。来自二、现行法律的状况世界GSP协会的统计,2003年世界范围内手机短信在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哪个法律部门,都没有关总量为5100亿条,其中中国达到1700亿条,占全世于手机短信侵权制度的明确、具体、直接的规定《,民界短信量的1/3。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手机用户法通则》也不例外。这是否会造成通常所说的法律数量已达到2.5亿,平均每天有超过3亿条短信在空白或漏洞呢?进而对于手机短信侵权行为无法救用户的拇指之间

7、传送。事实证明,手机短信确实以济呢?所谓“法律漏洞”或“法律空白”,是指法律规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为人们之间的交往搭起了良好的范对有关问题本身并无明文规定。从这一点看,确桥梁,受到了人们的青睐,但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令实我国现行法对于手机短信侵权存在着法律漏洞或X收稿日期:2004-11-02作者介绍:南景毓(1976-),男,塔里木大学经管学院助教,主要从事民商法、法理学的教学与研究。—13—法律空白。比如《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三节、第四节理,并做出相应的判决。值得思索的是,仅靠《民法是分别规定了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民

8、事责任的方通则》第六章第三节、第四节的规定是否足以从民事式,但这些规定并没有对手机短信侵权问题本身的上维护受害人的利益?或许有人要说那还有《中华明文规定。就第二个问题而论,基于对手机短信发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同样的问题是展趋势的预测,在今年两会期间,有不少人大代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没有关于这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国家对手机短信的管理进方面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