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

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

ID:37963446

大小:25.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6-04

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_第1页
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_第2页
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_第3页
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_第4页
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卫留成二○○五年一月三十日  第一条为了督促行政机关首长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首长问责,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本规定对其追究责任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首长问责实行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首长违反依法决策、

2、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求,发生决策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的;  (二)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未按照规定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的;  (三)不顾本地区、本部门公共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投资兴建基本建设项目的;  (四)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行政首长违法行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的; 

3、 (二)违法设定或者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不执行或者越权修改重大规划的;  (四)违反规定对非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客户、产品、服务实施封锁或者实行歧视待遇,或者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不依法严格追究,甚至纵容、包庇的;  (五)越权批准土地征用、征收,或者违反规定划拨、出让、出租土地,或者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强令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侵害农民合法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的;  (六)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国债、救灾、扶贫、教育等财政专项资金的;  (七)违反规定干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或者金融机构信贷活动的;  (八)干预司

4、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或者干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  (九)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的;  (十)因违法行政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行政首长对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上级国家机关的决策和部署执行不力、效能低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影响和妨碍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  (二)对国家的方针政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不贯彻落实或者拒不执行的;  (三)对本级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

5、工作目标以及交办的事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的;  (四)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改进的;  (五)因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给公共利益、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政府整体工作部署落实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行政首长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防范不力、处置失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未按照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的有关规定及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妥善、有效处理灾情、疫情和组织有关救援工作的;  (二)未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重大

6、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治的;  (三)因行政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的;  (四)因疏于管理、处置不当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行政首长有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之外的其他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不良社会影响,应当问责的,依照本规定问责。  第九条下列情形可以作为问责的信息来源: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署名的举报和申诉;  (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批示;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  (四)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其他组成人员提出的问责建

7、议;  (五)司法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  (六)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  (七)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八)其他问责信息来源。  第十条行政首长被问责的,采用以下方式问责: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作出检查;  (四)责令公开道歉;  (五)责令辞职;  (六)建议免职。  采用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方式问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根据有关信息来源,发现有关行政首长可能有应当问责情形的,省长可以责成省人民政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