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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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南钢盛达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工作时间1.1公司机关/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制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1.2生产工人实行每月休息2天工作制。作息制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倒班员工作息时间按工作类型规定,实行个人承包、计件或计量考核的员工不受此作息时间限制,由各有关管理部门另作规定。第二条:考勤办法2.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考勤第一责任人。2.2各部门要指定一名素质好、责任心强的考

2、勤员,每天及时对员工如实进行考勤,月底以部门统计汇总。2.3每月底当事人必须在考勤表相应栏目内签字认可,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统计上报综合管理部。2.4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2.5原则上员工须先在《外出登记单/表》上写明外出事由,经所属主管批准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需先电话与部门主管请示,回公司后补手续。2.6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查明,当日以旷工论。2.7每月初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员根据考勤记录及《外出登记单/表》记录,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各部门的考勤记录须于

3、次月的5日前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综合管理部。第三条:迟到、早退3.1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含)以内到岗者按迟到论。迟到10分钟(含)以内,每迟到一次扣罚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每迟到一次扣罚10元。3.2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后到岗者,且未事先请假者视情况以旷工半日或一日处理。3.3因偶发事件,经核准者以事假论处。3.4提前30分钟(含)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扣薪10元。3.5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并未事先请假,视情况以旷工半日或一日处理。第四条:旷工4.1当日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4.2未经准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

4、旷工论。4.3涂改打卡记录或有考勤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以旷工论,并给予记过处分。4.4旷工半日,扣除一日工资;旷工一日扣除当日工资,并加扣一日薪资;当月旷工二日扣除二日工资,并加扣二日薪资,以此类推,并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之处分。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第五条:加班管理规定5.1公司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时,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脱或拒绝;5.2加班分类:5.2.1工作日延时加班:是指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5.2.2公休假日加班:是指在周末休息时间工作的。5.2.3法定节假

5、日加班: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5.3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每满1小时为1计算单位。5.4加班审批流程:5.4.1工作日延时加班/公休假日加班:Ø生产工人/生产管理、技术人员:由主管安排并填写《加班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签署,分管公司领导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加班;5.4.2公休假日加班:Ø生产管理、技术人员:由主管安排并填写《加班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签署,分管公司领导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加班;5.4.3法定假日加班:Ø生产工人/生产管理、技术人员:由主管安排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6、依次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公司领导、常务副总签署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加班;Ø其他人员:由主管安排并填写《加班申请单》,依次经部门负责人、常务副总签署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加班。5.5加班工资5.5.1生产工人/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为8元/时;5.5.2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公休假日加班,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21.75*2;5.5.3公司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为128元/天(16元/时*8小时);5.5.4公司员工加班工资的发放是以满足当月出勤天数的前提下,发放加班工资。出勤天数不足应出勤天数时,加

7、班时数应先补足出勤天数后(加班1天抵1天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抵2天应出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5.5.5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实行任务制工作,不存在加班情况。第五条:法定假日本公司员工享有国家规定之法定假日,即:5.1元旦:休息1天5.2春节:休息3天5.3清明:休息1天5.4端午:休息1天5.5五一劳动节:休息1天5.6国庆节:休息3天5.7中秋节:休息1天5.8“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休息半天第六条:事假6.1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6.1.1公司机关员工请事假的,按:计扣

8、薪资额=当月薪资总额/21.75天*当月事假天数6.1.2生产工人请事假的,按:计扣薪资额=当月薪资总额/(当月天数-2-法定节假日天数)天*当月事假天数6.2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聘。6.3年度中途到职者其事假限定天数按到职月比率计算参见下表: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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