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5B章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豁免)规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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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85B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豁免)规例四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85B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豁免)规例的主要内容。  第485B章第17条豁免证明书及强制性条件的效力  (1)在不损害第3条的实施的原则下,豁免证明书的效力是使─  (a)该证明书所关乎的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现有成员及新成员,以及该计划的有关雇主,均获豁免而不受本条例第III部管限;  (b)该计划、该计划的现有成员及新成员、该计划的有关雇主及管理人(有关条例所指者),均须符合附表2所指明而又适用于该计划及该等人士的条件;及  (c)附表3的条文适用于受托人、受托人的董事(如有的话)、

2、计划的资产以及获受托人委任以管控该等资产的投资的人,并就该等人士及资产而适用。(2)适用于第(1)款所提述的任何计划、成员及有关雇主的指明文件的条文,在其与该计划、该等成员或该有关雇主(视属何情况而定)各自须符合的强制性条件的条文相抵触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计划、该等成员或该有关雇主(视属何情况而定)。  (3)在本条中,“指明文件”(specifieddocument)指─  (a)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管限规则;  (b)本条例以外的任何成文法则;  (c)《公司条例》(第32章)所指的章程细则或章程大纲;或  (d)任何章程或规则。  第485B章

3、第18条已获发给豁免证明书的有关雇主须采取的行动  已获发给豁免证明书的有关雇主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  (a)安排将证明书时刻在以下地方的显眼位置展示─  (i)其在香港的主要办事处;  (ii)(如无主要办事处)证明书所关乎的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成员受雇的每个处所;及(b)向该计划的每名成员提供证明书的副本。  第485B章第19条应有关雇主的申请撤回豁免证明书  (1)管理局如信纳以下事项,则可应书面申请撤回任何豁免证明书─  (a)申请中述明的撤回理由是作出撤回的足够理由;及  (b)如该证明书遭撤回,该证明书所关乎的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有关

4、雇主不会因该项撤回而违反本条例的条文。(2)根据本条提出的申请,须─  (a)由有关雇主提出;  (b)述明提出申请的理由;  (c)符合管理局所指明的格式;及  (d)附有管理局所指明的资料或文件(包括法定声明)。(3)凡管理局接获根据本条提出的申请,管理局可要求申请人向该局提供该局所指明的、为使该局能够就该项申请作出决定而合理地需要的资料或文件(包括就管理局所指明的事宜提供的法律意见)。  (4)管理局如拒批撤回豁免证明书的申请,则须向申请人发出关于该项拒批的书面通知,而该通知书须述明拒批的理由。  (5)根据本条例第35条就管理局所作的拒批撤回豁

5、免证明书的申请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可由申请人在第(4)款所指的有关通知书发出的日期之后2个月内提出。  第485B章第20条当豁免证明书已根据第19条遭撤回时有关雇主须采取的行动  已根据第19条遭撤回豁免证明书的有关雇主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证明书所关乎的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每名成员提供一份述明以下事项的书面通知─  (a)证明书已遭撤回;及  (b)该项撤回生效或将会生效的日期。  第485B章第21条当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不再是一项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时豁免证明书即当作遭撤回  在下述撤销按照有关条例第47条生效的日期,豁免证明书即当作遭撤

6、回─  (a)根据有关条例第45条作出的撤销;及  (b)该证明书所关乎的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根据有关条例第18条办理的注册所遭的撤销。  第485B章第22条撤回豁免证明书的建议  (1)管理局如觉得本规例订定的或根据本规例订定的适用于某豁免证明书所关乎的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或就该计划而适用的任何规定(包括该证明书所指明的任何条件),正不获遵守或不再获遵守,则可发出撤回该证明书的建议。  (2)管理局如根据第(1)款发出建议,则须向该建议所关乎的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有关雇主发出关于该建议的书面通知,规定该雇主─  (a)安排将该通知书的副本送交该计

7、划的每名属有关雇员的成员;或  (b)展示一则关于管理局的通知书的适当告示,并让上述成员查阅该通知书。(3)管理局根据第(2)款发出的通知书,须─  (a)述明发出建议的理由;及  (b)述明在该通知书所指明的限期内(该限期不得少于自通知书发出的日期起计的1个月),可就所建议的撤回向管理局提出申述或反对。(4)管理局可应书面申请─  (a)撤回根据第(1)款发出的建议;或  (b)延展第(3)款所提述的限期。  第485B章第23条豁免证明书的撤回  (1)管理局于考虑在根据第22(2)条发出的通知书所列明的限期内提出的申述或反对后,如信纳本规例订定的

8、或根据本规例订定的适用于某豁免证明书所关乎的有关职业退休注册计划或就该计划而适用的任何规定(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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