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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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市人社〔2011〕176号关于印发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801号)的精神,现将《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6-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展我市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职

2、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80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开展争当岗位技术能手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大赛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促进一保持”、推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提升职业技能,服务转型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企业开展群众性岗位培训、提升技能、争当岗位技术能手等活动,为我市“加快绿色的经济

3、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出新的贡献。(二)大赛原则:坚持部门引导与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省选拔赛与市赛相结合、岗位练兵与技能选拔相结合、规定项目与自选项目相结合、竞赛与培训相结合、表彰奖励与营造氛围相结合,比赛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竞赛职业(工种)-6-(一)省一类竞赛(3个)维修电工、家政服务员、物业管理员。(二)省二类竞赛(21个)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气象预报、公共气象服务、防雷检测工、室内装饰设计员、地质勘查工、公路养护工、服装制作工、评茶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餐厅

4、服务员、电气试验员、油务员、集控值班员、建材物理检验工、通信网络管理员、涂装工、绿化保洁员。(三)市自选项目类市直企业、行业协会和院校举办全市性自选类技能竞赛的(如:汽车维修工、钳工等),将举办竞赛的职业(工种)名称、承办单位和比赛时间等相关素材于赛前一周报市大赛办。三、参赛对象、竞赛组别及名额设置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企业(含外商、省部属单位)职工、院校师生和行业协会的职工。根据各职业(工种)特点,分设学生组和职工组。参加市决赛的各代表队成员由领队1名、职工组和学生组各3名选手组成。四、竞赛标准-6-

5、省竞赛项目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的要求为基础,市自选类项目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新工艺等相关知识。竞赛以笔试(30%)和实操(70%)的形式分别进行。五、大赛组织成立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2011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成员单位由市、县(市、区)人社局(劳动局)组成,承办单位按照省大赛主办单位在梅隶属关系单位组成,市人社局范宜军局长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大赛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项赛务工作。六、表彰奖励(一)授予“梅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6、,并参选“梅州市岗位技术能手标兵”。市决赛的竞赛标准为三级(高级工)的,人数在25人以内的第一名;人数在26人至59人之间的前2名;人数在60人以上的前3名,由我局授予“梅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获得“梅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可在单位推荐下参加“梅州市岗位技术能手标兵”评选。竞赛标准在中级工(含中级工)以下和学生组竞赛均不颁发“梅州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二)颁发职业资格证。-6-各职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举办各项市决赛的,对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参赛者,由市人社局按照证书核发权限核发相应职业(工

7、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为竞赛标准,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取得市决赛第一名的参赛选手,将晋升一级颁发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其它奖励。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先进单位”称号;对在大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对优秀选手给予奖励。七、大赛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劳动局)要成立大赛组委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国

8、家职业标准要求,根据《2011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竞赛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切实组织好各项竞赛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开和竞赛成绩的客观真实。(二)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竞赛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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