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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盯体系化视角中的物权法定常’鹤翱。,内容提要物权法定是传统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从体系化的视角分析它的内洒其有高度,不能跟上物权公示制度的变化,。的不确定性还背离民法体系的开放性这三缺陷决定了它不能有机地触入民法体系。为了,维护民法体系的德定性和开放性应在公示基抽上采用物权自由的立场,在立法技。术上则要兼顾有名物权和无名物权关扭词体系化物权法定物权自由物权公示,“”“德国财产法的最显著特征莫过于借助罗马法中的对物权和对人权”,,。〔这概念形成了物权和债权的区分进而又分为物权法和债权法样的区分固然有满足
2、实际擂要的成分,但更多地还是出于民法体系化的考虑。〔〕这符合其制定的时代法典化背景,因为,,近现代民法典正是以概念主义主导的体系化为基本特质通过特定逻辑操作使意义精确的概念和规。,,则自洽地连接成有机一致的体系〔〕源于这样的基础和背景逐渐确定了物权法定的原则它被认,。〔〕后为是世纪概念主义发挥到极至的产物是基于物权和债权区分的逻辑演绎的产物世很多,。民法如同德国法一样区分了物权和债权同时也继受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物权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所谓物权法定通常是指物权类型和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就
3、有但并非其全貌除此之外还应再把握另两层含义在德国法系传统中物权自产生时起明确的,,以对社会公众表明其绝对性,公示形式如用以表征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和排他性这表现了物权的形式性特点。正因为有了特定形式作为依托,法定的物权类型和内容才能一致地表现出来,否则,即使。中国杜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参见【德」茨成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洛汉典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年版第页··,王娜译,法律出版杜年版第。日〔〕今见〔德霍尔斯特海因里希雅科布斯《十九世纪德国民法科学与立法》页本学者大木雅夫也认为德国民法区
4、分物权法和债权法,并非粉眼于其在社会现实中所发挥的功能而是粉眼于从罗马法。,,,。借用来的形式的法律结构参见【日大木雅夫《比较法》范愉译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曼世纪翻国法律科学》,常肠翎译,载易继明主编《私法》第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参见【美〕马蒂阿斯。第页今见苏永钦《物权法定主义的再思考从民事财产法与经济观点分析》,续苏永伙《经济法的挑战》,漪华大学出版社、法国—,,年版第页段匡《德国以及日本法中的物权法定主义》续粱位垦主编《民商法论丛》第卷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如〔德〕饱尔施带尔纳
5、《德国物权法》上册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日」我妾荣《日本物权法》有泉亨修订、李宜芬校订台海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年版,第页以下王泽鉴《民法物权》第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孙宪忠编著《物权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杜年版,第页。·法学研究年第期,。〔“”物权的类型和内容法定社会公众也难以产生一致的认识〕物权法定中的法指向最狭义的法,,、、、。律是指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产生的制定法〔〕并不涵盖行政法规规章习惯法契约等规范基,,,于以上三层含义所谓物权法定原则就是在物权形式的配合下物权的类型和内容
6、完全由制定法。规定的原则尽管物,,权法定是当今物权法立法和理论中的基本原则但对它的质疑或反思一直存在特别是近些年,,重新审视物权法定随着我国大陆物权法的起草以及我国台湾民法典物权编的修改正当性的理。,论著述开始比较集中地面世在既有的反思性作品中有的从财产法的发展以及法律经济分析的视,得出推,〔幻,角出发翻物权法定改采物权自由的结论有的着眼于我国的社会现实主张对物权法定,引〔,持替醒的态度人私法自治机制有的从检讨物权法定的功能缺失和制度缺陷人手根据物权类,,。〕型和功能的不同提倡部分物权法定部分物权
7、自由,,围绕。,与其他作品不同本文将采用体系化的视角上述物权法定的三层含义来展开首先看其,,基本内涵是否明确和精确这是它作为法律概念的正当性根本所在因为意义不确定就愈味着法律规,围绕这样的基本概念设定的规范群就难以起到纲举,则的规范功能不明确目张的体系效用其次分,、、析它与物权公示制度之间的关联性看它是否能与公示制度在物权法中达到功能和谐逻辑自洽体系,,一致的程度最后分析物权法定的法源与民法整体法源的错位现象并分析物权法应否以及如何。嵌人民法体系,,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分析视角是因为物权法定本身是概念
8、主义的演绎产物而概念主义是导向法律体系化的基本手段,故,,而物权法定很重要的功能在于印证和支持物权法和债权法的分离进而组。,,合民法中的财产法规范体系要达此功用物权法定必须具备能被体系化的素质即不仅其本身的内,,。涵应该清晰确定还要能与相关制度默契地配合融人整个民法体系而不突兀或别扭既然物权法定,,源于概念主义的演绎逻辑把它放在体系化的背景下进行考察把握其作为民法体系一分子的基本惫,,正是验证其。,义把握它和其他民法体系组成部分的关系正当性的基本路径当然从这种视角分析,,、、、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