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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01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JTAutomationEquipmentCo.,Ltd(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2、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概要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3、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股东劲通电子、孔旭、朱武陵、主逵、张纪龙、柴明华、毛一静、罗昌昌、朱玺、陈洁欣、罗习雄、邹英和张卫华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份限售安排、股东对所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吴限、朱武陵、主逵、罗昌昌、朱玺、陈洁欣、罗习雄、邹英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劵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2月21日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
5、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根据2011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2
6、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向股东分配900万元利润,本次分红完成后至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二)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继续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回报规划。201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条款的议案。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
7、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3、现金分红发放条件及比例上市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5%;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3)公司次年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金额超
8、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表决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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