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ID:37810915

大小:3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5-31

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1页
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2页
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3页
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4页
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西周镇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处理本镇区域内安监、质监、消防、交通、水上运输、渔业、建设等领域发生的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伤10人以上,或者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

2、重特大安全事故。(二)超出本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跨本镇行政区的安全事故。(三)本镇政府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的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第三条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各办及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较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四)预防为主,平时结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第四条镇各办及有关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较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镇政府设立较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镇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较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副书记担任副指挥。镇公共安全监管所、党政综合办、工贸办、农业办、社会事务办、城建办、政法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广播站、供电所、西周中学、西周中心小学、西周中心幼儿园、西周卫生院等单

4、位负责人及各行政村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第七条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较重特大事故,负责应急处理较重特大事故的决策,统一对较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二)负责对较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督察和指导。(三)检查督促各办及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工作。(四)建立较重特大事故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第八条根据较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

5、,并依法对事故地实行封锁。第九条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公共安监所为主负责,承担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协调各办及有关单位抢险救援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落实上级指示。(二)安全保卫组:由镇政法办和派出所为主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方式,必要时向公安部门请求增援。(三)灾害救援组:由镇党政办和工贸办为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及工程抢险、矿山救

6、护抢险等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四)医疗救护组:由镇社会事务办和卫生院为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五)事故调查组:由本预案《附件》中所确定的各办为主负责,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六)善后处理组:由指挥中心责成各办及相关单位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第三章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防止各类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第十一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

7、合各自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职责。并经常实施预案演练。第十二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要求,建立应急信息网络,落实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第十四条公共安监所定期组织开展较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并组织人员经常检查所属企业单位对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准备、演练等情况。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第十五条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向镇指挥中心报告,拨打镇指挥中心电话:65838151或

8、65835119。另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严格保护现场。第十六条镇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努力争取把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较重特大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第十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