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ID:37769331

大小:2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5-30

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_第1页
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_第2页
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_第3页
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_第4页
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现将《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杭锦后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旗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

2、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1〕133号),结合本旗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从城乡居民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坚持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第三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

3、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第二章参保范围第四条 凡具有本旗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自愿参保。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旗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答、落实和业务、基金的管理工作;各镇要协助经办机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养老保险日常业务工作;财政、地税、公安、审计、金融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

4、合好经办机构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第七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人多面广,是一项庞大的惠民工程,必须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旗社保局要成立专门内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第八条旗财政要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档案管理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工作经费。第四

5、章基金筹集第九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鼓励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第十条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第十一条 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及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给予补贴,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一)政府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二)对参保人员缴费实行缴费补贴:缴费金额为100元的

6、,补贴标准为30元,缴费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5元,最高补贴75元,缴费补贴标准的调整按照自治区、市级有关政策执行。(三)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户,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允许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缴费补贴。(四)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政府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以及自治区提高的基础养老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负担,其中,自治区财政负担50%,市、旗各负担25%。第十二条自治区根据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保人员的缴费

7、期为每年的1月1日~4月30日,新参保人员缴费期为每年的1月1日~10月31日。第十四条参保人员被判有期徒刑、劳动教养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间应继续缴费。第五章建立个人账户第十五条 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个人账户。第十六条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分别记账。第十七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

8、金全部转移。第十九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