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平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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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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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甘政发〔201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具有平凉市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积极引导符合参保

2、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  第三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全市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坚持有利于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  第四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

3、筹资方式。第五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试点阶段实行县级统筹。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筹集第六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一)个人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试点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

4、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国家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试点县(区)对实际参保缴费人员缴费在100元至400元的城乡居民,分档次给予补贴。缴费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不分缴费档次,每人每年均按25元补贴。  第七条对城乡居民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

5、疾人和五保户,由试点县(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城乡居民中的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由试点县(区)政府为其代缴不少于30元的养老保险费。第八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且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年满4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至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补缴至满15年,补缴时,政府补贴由试点县(区)政府按照每人每年5元补贴,并与个人补缴年限和数额同步到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的参保人员

6、补缴时,县(区)政府不再为其代缴,政府也不再为其补贴。第三章参保登记和缴费第九条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续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试点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街道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由村民委员会或街道社区初审参保资格,填写《平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民委员会或街道社区将参保人员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报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

7、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站复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站复核后上报试点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参保资格;试点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建立统一的参保档案。第十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应当于每年8月底前一次性缴清。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收缴并存入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同时,向参保人员出据收款凭证,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明细

8、表。第四章个人账户  第十一条试点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居民委员会)集体补助资金;其他经济组织资助资金;省、县(区)财政补助资金;利息和其他收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第十二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第五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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