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13秋《经济法》辅导资料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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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济法》辅导资料十一主题:第九章票据法(第1—4节)学习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15日内容:本章主要介绍了票据、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票据抗辩、追索权,介绍了汇票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介绍了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和付款5种票据行为,介绍了本票、支票的概念、特征、种类、出票、见票和付款等法律制度。第一节票据法概述一、票据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票据法概述1、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据票据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确定的日期,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包括凡是能够财产证券化并具有支付

2、功能的所有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仓单、保函等;狭义的票据专指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指汇票、本票和支票2、票据的特征(1)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所创设的权利义务内容,完全依票据上所载文义而定,而不能进行任意解释或根据票据以外的其他文件确定。(2)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做成格式和记载事项都由法律严格规定,未按法律规定做成票据或不按法律规定记载事项,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造成票据无效。(3)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只是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这种支付关系的原因或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均可不问。(4)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作为完全有价证券

3、,是指其权利与票据的占有不可分离,票据上权利的发生、转移、行使,均须依票据才能进行。二、票据法的概念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于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1日施行。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正。三、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1、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也称为票据上的关系。票据上的关系中的权利即票据权利。因此,所谓票据关系是指持有

4、票据的债权人与在票据上签名的债务人之间的关系。2、票据的基础关系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指票据的当事人之间交付票据的理由,包括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因支付货物价款及其他合同的给付事宜和票据本身的转让的起因。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四、票据行为1、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票据行为是指导致票据债务发生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除具有法律行为的特征外,还有要式性、无因性、独立性和文义性的特征。(1)票据行为的

5、要式性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必须依照票据法规定方式进行,票据记载的事项也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要求(2)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虽然票据行为一般均建立在一定的原因关系基础上,但原因关系的存在与否、成立与否,是否被撤销,变更等均不会影响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即票据行为与原因关系分离。但是,我国票据法对票据行为的无因性作了一定的限制,票据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3)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行为的独立性是指一张票据上先后会有多个票据行为发生,各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某一个票据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

6、票据行为的效力。(4)票据行为的文义性票据行为的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即使该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也不允许当事人以票据义务的证明材料予以变更或补充。2、票据行为的要件票据行为属于要式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有效成立。票据行为的构成要件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包括票据能力和票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票据能力包括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票据权利能力是指行为人可享受票据权利并承担票据义务的一种资格。票据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行为人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并承担票据责任的资格。行为人意思表示

7、真实是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票据行为无效、被撤销的,行为人不得对抗善意持票人。具体说,因欺诈、胁迫而为的票据行为无效,但行为人不得对抗善意持票人。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票据行为可能被撤销,但行为人仍应对善意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2)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是指票据行为除具备实质要件外,票据行为人还应将其意思表示以法定方式载于票据上,由行为人签章,并将已做成的票据交付给对方当事人。五、票据权利1、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种类(1)票据权利的概念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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